醫生個性冷淡,在原則問題上很能拎得起,對他來說,參加宴會是一件利大于害的事情,無論對公爵還是他自己都有好處,冒一點點風險是值得的,于是,雖然把自家的小貓氣成了這個樣子,但白郁還是拿著請柬,出席了宴會。
他依舊帶著那張丑陋的白銀面具,坐在宴會的最邊緣,冷眼看著旁人推杯換盞,既不享用糕點,也不開口說話,只靠寫字交流。
里斯在人群中自如走動,一直到宴會快散場,才有侍者邀請他去二樓小聚。
他們在一張大理石桌兩邊落座。
在外人面前,里斯是個風度翩翩的老紳士,有個標志性的鷹鉤鼻,白郁不露聲色,在他對面坐下,就見里斯上下打量他“閣下為何戴著面具”
白郁不說話,只在紙上寫“容貌丑陋,恐嚇著你。”
符合他啞巴的人設。
侍者呈上紙條,里斯看完,將紙條遞給個學者模樣的老者,老者接過,當著白郁的面,展開紙條,仔仔細細的看過去,還同時攤開了另一份筆記。
是原主的筆記。
里斯“這位是專門研究痕跡學的學者。”
在伊爾利亞已經有痕跡學這門學科,筆跡鑒定是刑偵的常用手段,白郁可以不露臉不說話,但里斯從字,依舊可以判斷出他是不是本人。
一時間,氣氛冷凝下來。
學者將紙條放在燈光下,一字一句,仔細比對。
里斯微笑斟茶“先生莫怪,實在是大公府中出了個犯上作亂的奸細,您來的太巧,我們擔憂伊繆爾大公的安危,不得不防啊。”
他將茶盞推來,毫不避諱的打量著白郁,似乎從他身上找到破綻。
白郁老神自在,古井無波。
片刻后,學者打了個隱晦的手勢“不是。”
里斯眉頭一跳,白郁則自顧自飲茶。
原主原先在黑袍會做事,檔案中封存了他的筆跡,但那和白郁又有什么關系
白郁原身穿書,成長經歷和原主截然不同,原主在黑袍會的教堂長大,白郁卻是九年義務教育教出來的,后來讀書學了獸醫,寫了一手飄逸字體,與原主毫無相似之處。
里斯微微皺眉,又很快舒展開了。
他對白郁熱絡了許多,感嘆“冒犯了,這是閣下和那奸細的身段實在是像,我一眼看過去,還以為看晃了眼。”
白郁不動聲色,在紙上寫“那位白先生,究竟是什么人”
如今,他明面上的身份是白郁的替身,而替身對原主有所好奇,是完全符合人設的。
果然,里斯的戒備更少了三分“那位閣下,我有所耳聞。”
他含糊地說“白郁閣下來自黑袍會,是黑袍會的奸細嘛。黑袍會,你也知道,一群莽夫,多的是走街串巷的混混的小頭目,還有些年輕貌美的姑娘。只有這個白郁是個例外,沒進,讀書讀出
來了,還進了伊爾利亞最好的醫學院。倘若沒有這件事,他是個好苗子。”
在外人面前,里斯是大公的叔叔,和黑袍會全無瓜葛,他不可能說得太細,也不可能褒揚黑袍會,講得都是些人盡皆知的東西。
這些東西是本地居民的共識,可對白郁來說,是他第一次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