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必要啊,處罰犯人不是應當的嗎
為什么要犯人同意要犯人簽字
犯人的意見,有什么值得她們在意的
因為犯人不理解,不接受,甚至還讓姜海藍單獨向他解釋
北宋。
從犯沒有什么好考慮的,在同一起案件中參與得多的人,自然要比參與得少的人,判刑判得重。
包拯考慮的是那個緩刑。
正如他所想,天幕上那個朝廷嗯國家,似乎很是愛重百姓到目前為止,聽到了有期徒刑、緩刑、不起訴,但并沒有聽到流刑,也沒有聽到笞杖刑、刺配刑、折杖法。
是因為姜海藍還沒有遇到涉及這類刑罰的案子,還是他們沒有呢
不可能沒有吧
但他們搞出了這個“緩刑考驗期”
緩刑考驗期內沒有再犯事,就不用再坐牢,為什么會有這樣的刑罰
不,這哪里算是罰
南宋。
宋慈思考著姜海藍介紹的“認罪認罰制度”,他是聰明人,很快就想明白了這套制度背后的意思。
以較輕的刑罰換取犯人“不上訴”,減少一個流程
只是,聽起來,他們那個世界的犯人,若是對判刑不服氣,可以“上訴”
為什么要讓犯人上訴
因為法院有可能判錯所以允許犯人向上抗議
但他不理解,那個世界制定律法的人是怎么想的,為什么推出這個制度
兩人談完之后,朝311辦公室走過去。
在走廊里遇到了書記員柳宛夏,姜海藍揮手打招呼,“嗨”
柳宛夏笑瞇瞇,“姜律師,我們未檢這邊下午有個聽證,要麻煩你一起來參加,有嫌疑人沒有委托律師。”
姜海藍點頭,“可以,我下午也在這邊。你們幾點”
柳宛夏說“約的三點。”
“好,我三點來你們辦公室找你。”姜海藍說“我先去311了。”
柳宛夏點頭。
兩人擦肩而過,對向而行。
姜海藍在腦海中對直播間的各位解釋道,未檢是指獨立承辦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未成年犯罪檢察科。我們這個時候,年滿十八周歲成年。未年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案件,到了檢察院,由未檢科辦理。
當然了,未檢科也不只是負責辦理案件,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和維護其合法權益,以及開展未成年法制宣傳教育,也是他們的工作。
回到311辦公室,姜海藍叫簡以珊,對她說“他愿意簽。”
簡以珊從辦公桌后站起身來,笑道,“那我們現在簽吧。”
他們錄像,看著嫌疑人在認罪認罰具結書上簽了字。
隋朝。
聽到姜海藍說“十八周歲成年”,楊堅不可避免地想到了戰亂。
歷代的天災和戰亂會導致人口大量減少,過往的這段“南北朝”時期,這片土地上更是死傷無數,白骨露于野。
可他們為了恢復人口,也只是降低生育年齡、鼓勵女子再嫁、鼓勵生育。
沒有降低成年的歲數。
古往今來都是二十而冠。
他們為何會將成年定為十八周歲呢
是因為戰亂,還是因為別的什么
高颎和蘇威在前往乾元殿的路上相遇,兩人邊走邊隨口交談了幾句。
“也不算是奇怪,”蘇威道,“他們對犯人都能減輕處罰,用那個緩刑制度,對沒有成年卻犯法的孩子放寬松一點,也能理解。”
高颎的眼角抽了抽,他問,“你真的能理解”
蘇威露出一個奇怪的笑容,他沒有回答,而是換了一個話題,“專門負責辦理未成年犯罪的案件,聽起來還挺有意思的。”
高颎表示贊同,他指出,“預防犯罪和法制宣傳,我很在意這兩點。”去找幾個法家的人談一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