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統皺了皺眉,但被告堅持他不是通過原告店員的介紹買下的這套房屋被告那邊,是不是也要舉證證明這件事呢
孫權沒有想什么證據和證明的問題,他想的是vx聊天記錄和電話錄音
那個手機對他們這些古人的誘惑實在是太大了
它可以和遠在外地的人“發消息”,它還能保存這些消息,并“截圖”“打印”出來,作為證據拿給其他人看。
它可以和千里之外的人“打電話”,它還能把打電話時的聊天內容“錄”下來,并播放給其他人聽。
看姜海藍的樣子,他們不僅能把聊天內容保存在手機里,還能保存在那個那個薄薄的什么玩意兒里
“如果我也能有一個手機”
孫權暗自咬牙。
每當他們以為這個手機已經夠神奇的時候,它總還能展示出更多厲害的功能
這又如何不是神器呢
這真的是人能夠造出來的東西嗎
姜海藍先前說“工業化”,總不能手機這種神器也是“工業化”能造出來的吧
人力
孫權望著天幕的眼神愈發灼熱。
這個姜海藍,什么時候能告訴我們,怎么造出這個神器啊
姜海藍拿著證據目錄,“我們的第六組證據是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申請陳小瑜和馮宇浩出庭作證,證明1、2022年5月到2022年11月期間,陳小瑜和馮宇浩向被告介紹了多套待售房屋的信息;2、陳小瑜和馮宇浩先后帶被告到案涉四套房屋去看過房子,并為被告和房主們溝通過購房款;3、陳小瑜為青蘭小區3棟606號房房主和被告溝通之后,該房屋房主表示房價最少780000萬元。”
姜海藍放下證據目錄,向朱凌薇說道,“出庭申請書我庭前已經提交了。”
事實上,證據目錄的電子檔她也在庭前發給了書記員。
朱凌薇點頭,“證人在哪兒”
姜海藍說“在外面。”
朱凌薇說“先叫陳小瑜進來。”
姜海藍起身去法庭外面叫陳小瑜。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是荀彧他們已經習慣了的事情。
他們現在,以及過去,官府審案也是需要向看見、了解案件劇情的人詢問的,也是要叫證人在審案時站上公堂陳述事實的。
只是姜海藍叫證人出庭作證,得先提交一份“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荀彧幾乎沒怎么動腦子就想明白了,天幕上的民事案件庭審,是由原告舉證。
原告要主張被告支付款項,原告自己就得盡可能地更多的有利于自己的證據,那么要求證人為自己作證,發表對自己有利的言論,得原告向法庭申請證人出庭。
先前姜海藍和她的親戚談那個欠款的證據時,也提到過證人,姜海藍說親戚朋友也可以作證。
荀彧低眉深思。
天幕上,在民事案件中可以由親屬來作證,發表對原告有利的意見。
那么刑事案件,親屬是否也要出庭作證
也不怪荀彧聯想能力強。
他從看到天幕以來,就在思考天幕上那個世界是否不再得到尊重和運用儒家思想。
因為這段時間看下來,他們似乎主法家。
不。
荀彧下意識地搖搖頭。
天幕上的法律,并非是他認知里的法家思想。
此法非彼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