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樂云章看著他一塵不染的清澈雙眼,頓了頓才道“之前在學校里哄騙你從樓上跳下來的那三個學生,你想讓他們給你道歉嗎”
前天晚上跟樂昂打電話的時候,樂云章說她從不會騙他,這話其實是個小小的謊言。
有的時候,她會對樂昂撒一些謊。
就比如最近一段時間她之所以沒空過來,并不是因為忙著工作出差,而是在處理跟樂昂墜樓有關的法律事務。
樂昂十五歲之前,因為需要四處求醫,一直是由她進行家庭教育,從來沒去學校上過學。直到去年,經過最后一次手術,他心血管上的問題終于被根治了,這才有機會能好好做個普通人。
進入學校接受正規教育是必然選擇,不僅僅是為了學習知識,更是為了他的身心健康,能在一個同齡人包圍的環境里逐漸彌補過去十幾年缺失的時光和經歷。
但樂云章比任何人都了解樂昂,她知道一個充斥著同齡人的環境對樂昂來說有多么珍貴,又會變得多么危險。
為了選擇合適的學校,她將h市以及周邊省市的學校篩了一個遍,經過詳細的調查比對,最終選擇了那家學費最貴、條件最好也最人性化的頂級私立中學。
他們可以為樂昂一對一的教師輔導,有專業醫生隨時關注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態,并且學校的生源篩選非常嚴格,學生非富即貴,都是自小接受精英教育的人才,理應素質水平比普通人更高。更何況她還給了一大筆贊助,樂昂應該能在這里過的很快樂也很安全。
卻沒想到這會成為她這輩子最后悔的決定。
接到學校打來電話那天,距離樂昂入學尚不滿四個月。
她腦子里那根弦從對面傳來“樂昂跳樓”四個字之后就斷了,后面說了什么她根本沒聽清。
玲玲開車載著她先去了醫院,樂昂正在手術,手術室外圍了一大群人,有她認識的,校長副校長,校理事會主席,還有她不認識的,學生的家長,都涌上來想跟她解釋。
她讓陸晨陽把人全攔住了,一句也沒聽,然后讓玲玲留在醫院等著,讓陸晨陽開車送她去了學校,去所謂樂昂“跳樓”的事發地點。
看到樓底下那一大灘血的時候,她眼睛里也是一片血紅。她沒辦法想象,這么多血,是怎么從樂昂小小的身體里淌出來的。那具身體在醫院的手術臺上來來回回度過了十五年,好不容易出來了,如今又躺在那張冰冷的臺子上面。
當時她腦子里只有一個念頭,她樂云章豁出去,不惜一切代價,也要讓罪魁禍首罪有應得。
警方給出的調查結果是“意外事故”,因為監控拍到了樂昂是自己從樓上跳下去的,這種情況下檢察院不可能花費力氣提起公訴,她只能自訴。好在在足夠的金錢支持下,相關事宜推進的速度很快。樂記本來就有自己的律師團隊,她又專門找了擅長刑事訴訟人身傷害官司的律師。
校方的責任是毋庸置疑的,樂昂是在學校的監管下出的事,不管是跳樓還是墜樓,校方都必須付主要責任。
但校方承擔的責任再多,也只能尋求民事方面的金錢賠償,樂云章如今最不缺的就是錢。
她要讓真正的罪魁禍首付出代價,讓那三個慫恿哄騙樂昂跳樓的小垃圾統統坐牢。
但問題就出在這里。
“目前的情況是,樂昂自己從樓上跳下去這一點有監控為證,是毋庸置疑的事實。如果想以教唆自殺為由,以故意殺人罪提起訴訟,那么首先必須證明對方有犯罪意圖。”
律師解釋道“樂昂是因為飛機打開飛行模式就能帶著人一起飛這句話而被慫恿從樓上跳下去的,但這句話太荒謬了,任何一個正常人都不會當真,被告方完全可以辯解這只是他們開的一個小玩笑。
“想要證明犯罪意圖存在,我們必須證明被告方完全了解這句話會對樂昂造成怎樣的影響,在明知道樂昂會信以為真且一定會跳下去的情況下,依然向他傳輸了這個觀念并進行了誘導。”
“換言之,我們需要證明,樂昂是一個沒有行為能力、別人說什么就信什么的傻子,且被告方明確知道這一點。”
“作為樂昂的母親,樂女士你是證明他有無行為能力最好的證人,想要打贏這場官司,你必須站在法庭上當著樂昂的面一遍遍重申這點,且這些內容會被永久記錄在案。你能做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