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較大明這個更大、更復雜關系的、涉及到了更多的人的公,張居正、譚綸、葛守禮他們這個群就是私,賄政為私,剔刷宿弊為公。
“根本難不倒元輔先生”葛守禮看完之后,也是略有所悟,但是他有些失望的是,張居正真的把問題答了出來。
這天底下還有難得到張居正的事兒嗎
有。
小皇帝的教育。
而此時的宮中,小皇帝正在跟李太后、陳太后,講解張居正定義的公與私。
朱翊鈞端著手侃侃而談的說道“娘親,這群與單,公與私,就是這般解法,洪武年間,我大明朝的內帑國帑不分,天子十二庫,更是九庫歸外廷任大使、副使管理,京中官員俸祿都由內庫所出。”
“到了永樂年間,成祖文皇帝更是說,內庫所貯皆為天財,待賞有功,雖朕不敢妄費。成祖文皇帝將內庫用于了北伐,這是混淆而確定的現象。”
“到了憲宗純皇帝時,外臣就再也無法清查內庫了,成化年間,戶部多次請奏清查內庫賬目,都被汪直以來往不便為由,改為了司禮監查賬。”
“后來屢次反復,到了嘉靖十二年,皇祖父下旨規定,天子內庫天子專用,至此,公私皆分。”
朱翊鈞簡單的給李太后、陳太后講了講大明內帑十二庫的發展歷程,洪武永樂年間公私不分的國帑內帑混淆,到明憲宗時候的徹底否定外廷的干涉、再到孝宗、武宗的內帑國帑具體對待、最后是公私分明分賬的沖和。
按照嘉靖皇帝的祖宗成法,外廷每年要給內帑30的收入,內帑專供皇帝使用,其余皆為國帑所有,自此大明內帑和國帑完全分開,國帑要是到內帑借銀子,那也是要打欠條的。
所以李太后問工部要銀子給武清伯修房子的事兒,是公私不分。
李太后有些欣慰,有些無奈的說道“姐姐,你看我說什么來著,皇兒就是個常有理,他外公的事兒,都過去了,他還跟我講這么一大堆的道理,元輔先生果真不器大才。”
“那也是皇兒說的有理。”陳太后一聽也只是樂,笑意的說道。
朱翊鈞頗為嚴肅的說道“娘親,今天元輔先生上奏說,太祖時,每次外官來京奏事,或者縣丞典史有廉能愛民者,或者耆老百姓有冤屈者,常召見賜食,訪民間疾苦,懇請復祖宗成法。”
張居正不僅讓小皇帝見廷臣、朝臣、京官,還要小皇帝見外官京師之外、縣丞典史、耆老百姓,目的則是訪民間疾苦。
李太后將四歲的朱翊镠給拉了回來,這孩子一不留神就在沙坑里挖沙子,挖的哪里都是,李太后笑著說道“皇兒有主意,就自己定吧。”
公與私是個對舉互言的關系,就像是大與小,只有對比才有公與私,比如一家一戶和一層樓,一層樓是公,造穿了承重柱,就是損公肥私。求月票,嗷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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