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正察覺到這件事有古怪,江應昴一個進士,跑去吃和尚化得齋飯抽分農戶喂豬的水草
事實是當時朝廷在追討浙江欠稅,已經投降權豪的同知江應昴,明面上遵從了這個政令,卻加倍執行,設立鈔關,連和尚的齋飯都不放過,引起了眾怒,在這次游園踏青中,才爆發了斗毆。
最后的結果也不過是朱正色等人被削籍為民,江應昴調任大理而已,張居正連續上了三份奏疏都是石沉大海。
毆打朝廷命官,朱正色還能恢復生員身份,還能考舉人,考進士,說明的的確確是官紳勾結在一起。
毆打朝廷命官事情鬧大了,苛責過甚、吹求過急、追欠民怨橫生之類的奏疏,不斷的進入了內閣,最終追欠之事不了了之。
這就是典型的倍之。
權力是自上而下,同樣是自下而上的,所以張居正才反復申明,有敢撓公法,傷任事之臣者,國典具存,必不容貸,張居正現在當國了,有膽子就來倍之高拱不處置,看看朝廷、看看他張居正會不會超級加倍就是了。
大不了就打一仗,斗爭激化后,才能沖和。
稽稅這種事,小民口袋里連銀子都沒有,都是銅板,能收幾個錢工本費夠不夠都另說。
浙江處州府生員馮椿等,以本府同知江應昴笞辱生員,朱正色父朱昹乃呼引諸生數十人,高訴于分守參議方岳,岳不為理,椿等遂群毆岳,鼓噪而出。事聞得旨生徒聚毆上官,大壞法紀,令撫按官竟其獄,無事姑息。于是論椿等十二人充軍,正色等三十二人各黜為民。明穆宗實錄五十三卷
張居正思索了片刻說道“有票即征,無票則不征,無票征稅,伸手就砍頭。票是催繳票,但凡是不持催繳票隨意追繳,則以謀逆論,瓜蔓連坐,國典具存,必不容貸。”
稽稅房稽稅,都是發催繳票,沒催繳票,隨意設關征稅,都是冒名頂替者,抓到一個就殺一個,抓到十個就殺十個,提刑千戶本身就是偵緝事出身,地方不抓,緹騎來抓,抓到了就是瓜蔓連坐,絕無姑息之說。
想破壞朝廷新政,先掂量掂量自己的實力。
王崇古思索再三說道“瓜蔓連坐,是不是不太仁義陛下幼沖,豈不是陷陛下不仁惡名”
惡名
朱翊鈞輕輕咳嗽一聲,一點都不在乎的說道“朕德涼幼沖。”
王崇古差點從凳子上跳起來,他真的想用最快的速度,回到宣府大同過自己逍遙日子去
這里面的邏輯其實非常簡單,皇帝因為年紀小所以還沒有修德,鬧得收不了場了,一臉委屈巴巴的說自己這個年紀,還不太懂國事,也不知道追欠,會鬧到這個地步,朕下個罪己詔行不行朕都認錯了,還想怎樣
而且小皇帝會套在小皇帝的這個殼子里一直這么干
眼下小皇帝支持張居正,張居正自己還深諳矛盾的真諦,還握著公私論,跟30版本的張居正斗法,完完全全真真正正的找死。
萬士和看王崇古不配合,思考了一下說道“大明律明文凡因事聚眾,將本管及公差勘事、催收錢糧等項,一應監臨官毆打綁縛者,俱問罪,不分首從。屬軍衛者,發極邊衛分充軍;屬有司者,發邊外為民。”
“抗稅適應此條。”
作為刑部尚書,王崇古勸仁義顯然是干了禮部的活兒,所以萬士和轉頭干了刑部的活兒。
既然有催繳票才能收稅,無票稽稅,伸手就砍頭。
那么問題來了,抗稅該怎么處置,大明會典規定,抗稅一律發極邊充軍。
這是明文規定,寫在大明會典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