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翊鈞善,林輔成騎臉,萬歷萬歷,萬家皆戾,這是何等瘋狂的質控,朱翊鈞饒恕他了,朱翊鈞惡,殺起人來,都是血流成河。
朱翊鈞是一個矛盾的人,所以造成了一個矛盾的結果,那就是明面上狠狠地得罪了皇帝的林輔成,依舊有自己的官身,而沒有和皇帝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保莊東家們,死的死,被抄家的抄家。
說到底,林輔成是個意見簍子,他提出的意見左右不了朝局,因為提出的觀點過于尖銳,連同為意見簍子的馬經綸、袁宗道等人,都避而遠之,影響不了什么風力輿論,但保莊東家們造成的危害,是極為廣泛的,竊取新政成果,破壞新政。
這就是皇帝動了雷霆之怒的根本原因。
大明律明確規定:凡私放錢債及典當財物,每年取利并不得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違者笞四十,以余利計贓,重者坐贓論罪,止杖一百,如有利上起利、年月過期、疊算不休,誅。
按照大明律,最高的年息為30%,無論多少年月,一本一利,就是利息不能超過本金,超過之后就要鞭笞,如果比較重,就會坐贓論罪,在這個情節過重的情況下,如果有復利,也就是利息上再起利息,約定的年月過了,還在疊算,就要論斬。
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一般不會論斬,畢竟只是經濟犯罪,除非造成了重大惡劣影響。
萬歷三年起,開始修大明會典,而在大明會典,在利率管控這一段,大明就行了進一步的規定,那就是今后一切債負,每銀一兩,止許月息一分五厘,不得多索及息上增息。
就是月利率為1.5%,也就年利率為18%,不得利息上再算利息。
而萬隆莊的所有東家,都符合重者坐贓論罪、利上起利、年月過期、疊算不休以及最最重要的造成了重大惡劣影響這幾種情況,所以,誅,是符合大明律的,所以王崇古才罵他們無視王法。
“萬隆莊的保莊東家要死,可是松江府的保莊,恐怕馬上就要關門大吉了,即便是不來參加這種集會的保莊也無法幸免于難,擠兌是一種很怪的現象,只要在保莊里投了銀子的人,看到這兩個字,就會去擠兌了。”朱翊鈞站在龍旗大纛旁,看著萬隆莊發生的一切,平靜的說道。
擠兌是信心不足,擠兌是一種很有趣的事兒,看到這兩個字,無論什么立場的人,都要把銀子取出來,放在自己手里才安心。
皇帝消滅了萬隆莊的債市,一定會挨罵,因為萬隆莊的倒下,代表著朝廷開始干涉野蠻生長的保莊產業,這是一個巨大的利空消息,踩踏一定會發生,誰都想先跑,讓后跑的人承擔代價,信心一旦消散,這個擊鼓傳花的游戲就無法進行下去了。
最快收到消息、跑得最快的一定是大戶人家,而大戶人家往往是中流砥柱,他們一走,保莊里的銀子就被抽空了,恐慌情緒就會蔓延到全松江府,所有的保莊,都會迎來擠兌潮。
按照大明對設立在密州、松江府、漳州、廣州府的四個會同館驛的規定,會同館要保留30%的白銀總量用以承兌,其余才可以用于借貸、投資等盈利,而民間的保莊并沒有這類的規定。
而根據姚光啟對萬隆莊保莊的調查可以看出,大明的保莊只保留了6%左右的白銀保證承兌,剩余的銀子都會用于放貸牟利,擠兌會造成非常嚴重的流動性危機,在沒有進行穿透的時候,當大戶人家開始兌現,恐慌情緒還沒有蔓延的時候,主持保莊的經紀買辦就會跑路,當萬民拿著保票去取錢的時候,已經人去樓空。
承諾的巨額利息沒拿到,連本金都要丟了。
在動手前,松江府稽稅院已經完成了對大明所有在經營的保莊的穿透,找到了所有實際控制人,經紀買辦跑路沒有關系,找實際控制的勢要豪右承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