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四十二次公議,所議定事務主要是清丈、還田、厘清田契、宣講朝廷政令、嚴厲督導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壞還田宣講、學制、乞留地方主官、修橋補路、浙東運河勞役、浙東運河河堤修繕、賑荒、興修水利溝渠、縣衙六房書吏任免等等。
這四十二次公議,二十一次由縣丞下發知單通知,《深翻》有這十一次知單的原件,內容包括了事由、姓名、仆役派送簽字畫押、簽到等;
還有二十一次則是鄉紳們自發組織,山陰縣衙只委派書吏進行記錄,確定不是聯袂造反。
鄉紳自發組織公議會,則是由‘揭帖’通知,《深翻》中同樣有原件,內容和‘知單’完全一致。
知單,朝廷組織開會,主要事由是朝廷任務;揭帖,鄉賢縉紳自發組織,在朝廷監督下開會,主要事由,則是彼此矛盾調解,如何完成朝廷下派任務等等。
“嘖嘖,侯于趙真的是讀書人啊,一根草棒就能斗蛐蛐。”朱翊鈞這書都快翻爛了,他真的在深入閱讀,仔細領會,侯于趙毫無保留的分享了他在地方的理政經驗,一點都不藏私。
知單和揭帖,是侯于趙手里重要的規矩,是他對浙江所有鄉賢縉紳的考成。
比如這本書的主人公祁彪,就曾以長租的形式,實質性購買了一百二十畝土地,他覺得別人都這么干,我也這么干,很快,因為違反還田令,被記錄在冊,他曾缺席了七場公議會。
缺席的這七次,讓祈氏損失慘重,甚至祁彪這個進士,都差點就被宗祠們趕下臺。
之后祁彪再也不敢違反了,為了恢復被通知的權力,祈氏付出了極大的代價,如果還有第二次,祈氏就永遠收不到‘知單’了,等于被朝廷開除了鄉賢縉紳之列。
大家開會不叫他,時間短點,大家還叫他祁老,時間一久,他就變成小祁了。
這是名聲、地位還有利益的階級全面向下滑落,祁彪就是銀子再多,他沒有地位,群狼環伺,會被吃的渣都不剩,鄉賢縉紳吃人,不分窮民苦力、中人之家和曾經同類的鄉賢縉紳。
窮民苦力又酸又澀還窮的沒二兩肉,不好吃的很,鄉賢縉紳又肥又壯。
同樣,揭帖也是侯于趙的工具,鄉賢縉紳無揭帖聚集公議等同于謀反,但有揭帖,報聞衙門,衙門就會派人記錄,而違反了天變承諾的鄉賢縉紳,則失去獲得揭帖的資格。
如果還有第二次違背承諾,將失去參加揭帖公議的資格。
如果有第三次違背還田、違背天變承諾呢?答案是抄家,再一再二不再三,你一次兩次是不小心,次次掃黃都有你,還能是不小心?
目無君上圣旨、不體朝廷振奮之意、不遵朝廷法紀、陛下尚且減田賦與萬民共度時艱。
數次違背天變承諾,這就是謀叛!
而且再一再二不再三這個規矩,還讓人說不出閑話來。
若是一次,就大動干戈的抄家,難免引人非議,覺得朝廷不仁,過于霸道,可都三次了,哪怕是同為鄉賢縉紳,也說不出什么不是,反而要避免有什么瓜葛,被殃及無辜。
知單和揭帖這兩種工具,其實最重要的是,分化了鄉賢縉紳。
過往,朝廷命官履任地方,要面對的是幾乎鐵板一塊、幾乎沒有任何手段節制的地方鄉賢縉紳,大明公侯和這些鄉賢縉紳一比,這些鄉賢縉紳更像是貴族。
尤其是六房書吏、三班衙役,幾乎也全都是這些鄉賢縉紳的人,地方官履任一方,無論做什么,都要求爺爺告奶奶,四處奔走,賑災、修橋補路、稅賦全都的看這些人的臉色。
知單和揭帖,就是利用朝廷體制的力量、確定鄉賢縉紳的名單與資格,以及鄉賢縉紳之間的矛盾,進行斗蛐蛐。
祁彪是進士,在公門為官多年,他對這個制度的惡意了解非常清楚,他最開始非常反對,認為朝廷過猶不及,更張過急,可惜,他只一個被罷官的縉紳,這些話可以引起共鳴。
衙門下了知單,這些鄉賢縉紳還是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