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后,帝國海軍多次修改了戰術指標。
比如,把三個攻擊波次減為兩個,只不過要求持續保持不少于四架的戰斗機在艦隊上空執行防空巡邏任務。
只不過不管怎么變,大體都一樣。
當然,帝國海軍也對續航力、持續作戰能力等性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正是如此,幾家艦船設計院在海軍支持下,對航母的噸位與尺寸做了估計,而且給出的結論相差不大。
關鍵就是,在25000噸的標準排水量內,肯定能實現這些指標!
當然,肯定得在一些次要的方面做出犧牲,比如無法配備重巡洋艦級主炮,裝甲防護最多能達到輕巡洋艦水準,官兵居住條件不會太舒服,可用的冗余噸位不會太大,甚至得降低部分性能指標。
這些取舍,在帝國海軍能接受的范圍之內。
正是如此,在華城談判期間,帝國堅決要求把航母標準排水量限制在25000噸以內。
其實,這是帝國玩弄的花招,也可以說是談判技巧。
當時,幾乎所有列強的造船廠內,都擺著數艘在建的主力艦,像紐蘭聯邦規劃建造的主力艦就多達十幾艘。就算錢管夠,也需要考慮利用這些正在建造,而且肯定會被裁減掉的主力艦。
用在建的主力艦來改造航母,25000噸肯定不夠用。
難道因為噸位太大,就在條約生效后,將那些還沒建成的主力艦全都當廢鋼鐵賣掉?
要是如此,恐怕談好的條約都無法在議會獲得通過。
不要忘了,華城談判在戰后舉行,全世界都在反省,如此大的動作必然讓海軍成為眾矢之的,遭到媒體的口誅筆伐。
在塞巴和會幾乎被遺忘的情況下,如果華城談判的成果作廢,那么戰勝國集團,也就是同盟集團浴血奮戰多年所做出的犧牲都將付諸東流,西方列強的政府與執政黨,也將由此遭受巨大的考驗。
說嚴重點,世界局勢甚至會因此完全失控。
利用這個問題,帝國海軍成功讓三個主要對手,也就是紐蘭海軍、布蘭皇家海軍與狹夷海軍做出讓步。在保持15萬噸總量不變的情況下,帝國海軍可以用已有或者再建的主力艦改造四艘航母,且改造航母的標準排水量不得超過25000噸。對應的,另外三國在只能改造兩艘航母的前提下,把改造航母的噸位限制放寬到33000噸,而且有另外3000噸的裝備追加使用權。
當時,還發生了一件事。
談判期間,也不知道是從哪里吹來的“可靠”消息,讓同盟集團的幾個成員國相信,梁夏帝國早已取消“北河”級后幾艘的訂單,因此能夠拿來改造航母的,僅四艘還在服役的戰列巡洋艦。
顯然,如果梁夏帝國要改造四艘航母,就得損失四艘戰列巡洋艦!
那個時候,戰列巡洋艦才是跟戰列艦平起平坐的主力艦,航母只是一種“很有潛力”的未來戰艦。
站在幾個列強的角度看,簽署這樣的協議并沒吃虧。
等協議落地后,西方列強全都傻眼了。
梁夏帝國不但沒取消“北河”級第二批四艘的建造工作,還在談判開始前,對前兩艘進行了部分改造。
因為無法肯定一定能拿到四艘的特權,所以最后開工的兩艘只是暫停建造。
談判期間,受帝國海軍委托,南江艦船設計院完成了航母的設計工作。
關鍵,依然是減重。
“北河”級是標準排水量超過四萬噸,大戰期間建造的噸位最大的戰列巡洋艦,而航母得限制在25000噸以內。
首先被減掉的就是裝甲。
這成了“龍江”級幾乎所有缺陷的根源。
此外,還減掉了所有的火炮。至少在當時,海軍沒想過要把航母變成高射炮林立的海上刺猬。
最后,肯定得在噸位上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