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的話,這也是研制“戰-11”的時候,帝國空軍提出了高空高速性能指標,要用來取代專用截擊機的真實原因。
只是,護航戰斗機并不是截擊機。
相對而言,護航戰斗機對性能的要求更加全面,除了需要具備高空高速性能外,還必須擁有足夠遠的航程,足夠強的機動性,還得具備足夠大的載彈量,以及由火控雷達為核心的先進電子設備。
簡單的說,護航戰斗機能夠應付任何挑戰,戰勝所有的敵機。
發展至今,只有帝國空軍的“戰-11”算得上合格的護航戰斗機。在西陸集團,根本就沒有類似的戰斗機。在北孤集團,紐蘭空軍的F-15戰斗機除了可靠性不夠高,還存在航程短的問題。掛上3個大型副油箱,作戰半徑才能達到1500千米,這不過是“戰-11”私用內由的水準。
“戰-11”的最新改進型,還在試飛的D型,機腹與翼根重掛點獲得了掛載2000升副油箱的能力,再加上2個容積各3300升的保形油箱,按照空優任務掛載時,作戰半徑能達到驚人的2500千米。
只是,護航戰斗機的頭號價值其實是吸引敵人的注意力。
當然,參與作戰行動的,肯定不止“戰-11B”。
按照空軍司令部的安排,至少有1架“指-8C”在后方提供支持,此外還有電子偵察機與通信中轉機提供協助。
關鍵,仍然是距離。
要說的話,實在太遠了。
機群起飛之后,將向北飛到帝國本土上空,再向西飛行,經過闊海與枷鎖陸橋到達墨海上空,然后轉向北飛行,從克里米亞方向進入陸地上空,而執行攻擊任務的轟炸機將在克里米亞北面投射巡航導彈。
這單程飛行距離都超過了5000千米!
為此,空軍將安排大約30架大型加油機,分別在巴爾喀什湖與枷鎖陸橋上空,為戰斗機各提供一次空中加油,以及在闊海東部空域,為預警機與電子偵察機等大型支援飛機提供一次空中加油。
在完成任務后,也就是在返航的途中,可以視情況,決定要不要進行空中加油。
要說,這也真是大手筆。
不說別的,30架加油機能夠搭載4500噸燃油。
可惜的是,加油機仍然不夠。
正是如此,才沒安排防空壓制戰斗機參與作戰行動,李天凌他們得盡量避免進入敵人區域防空系統的攔截區域。
當然,對執行攻勢護航任務的戰斗機來說,一般不用考慮敵人的防空武器。
關鍵就是,護航戰斗機都在高空飛行。
真要受到威脅,轉向飛走就是了。
哪怕需要注意,在翼尖掛點攜帶電子干擾吊艙,確保及時截獲敵人的雷達信號,也就足夠了。
其實,讓李天凌想不明白的,還是為什么搞得這么復雜。
只是戰略轟炸?
從合理的角度來看,至少應該讓戰斗機進駐枷鎖陸橋那邊的空軍基地,再不行,都該部署在闊海東岸。
這樣一來,能夠大幅度縮短出擊時的飛行距離。
當然,也就能夠減少加油的次數。
如果仍然投入30架加油機,就能安排防空壓制戰斗機參戰。
至于轟炸機嘛,部署在后方肯定沒有問題,反正轟炸機的航程足夠遠。
因為有大型預警機提供協助,所以沒有協調困難的問題,也就不存在讓戰斗機也靠后部署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