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著艦時的下降速度相對較快,還長期暴露在高濕與高鹽的惡劣環境下,所以艦載機的結構強度肯定超過同類型的空軍戰斗機,結構質量也必然更大,導致艦載戰斗機的推重比往往不如空軍的戰斗機。
如此一來,艦載戰斗機就需要在氣動外形上下功夫。
可問題是,“狂風”并不是海軍的艦載戰斗機,從一開始就是由空軍投資研制的重型制空戰斗機。
由此可見,迢曼帝國的航空發動機還不是一般的差。
因為發動機的推力不夠,所以在設計階段,西陸集團的工程師才不得不選擇在第三代戰斗機當中得到廣泛采用,而第四代戰斗機上已經被拋棄了的,優點與缺陷都很突出的可變后掠翼。
第三代戰斗機廣泛的采用可變后掠翼,歸根結底依然是發動機不夠好。
不管是梁夏帝國的“攻-8”,還是紐蘭共和國的F-111,迢曼帝國的“閃電”、西駱沙的MG-23與MG-27,都是因為發動機推力不夠,又要達到“雙2”性能指標,才不約而同的采用可變后掠翼。
要說的話,梁夏帝國與紐蘭共和國放棄可變后掠翼,除了結構死重大,還跟維護保養麻煩有很大關系。
對于追求極限性能的戰斗機來說,這是兩個很難接受的缺陷。
其實,“狂風”在完成設計之后,迢曼空軍不是很滿意,因此沒有將其當成制空戰斗機使用。
在迢曼空軍中,“狂風”AVD更像截擊機。
當然,西陸集團也確實需要高性能截擊機。
道理非常簡單,梁夏帝國有上千架戰略轟炸機,而且能夠在大戰期間以每年上萬架的速度制造轟炸機。
長期以來,迢曼空軍的首要任務,一直都是攔截戰略轟炸機。
為此,迢曼帝國在戰后專門組建了國土防空軍,只是因為編制太復雜,在20多年前并入了空軍。
在迢曼空軍里,截擊航空兵是一個單獨的兵種。
不過,“狂風”不止有AVD型。
可變后掠翼的一個巨大好處,其實就是能夠提供相當于平直翼的高升阻比,而且通過增大翼載獲得更突出的低空穩定性。
這個特點,特別適合以低空突防為主的重型攻擊機。
此外就是,“轟-10A”、B-1B這類需要在低空超音速突防,對航程要求很高的轟炸機,也采用了可變后掠翼。
帝國空軍的“攻-8”就是典型的,低空突防為主要攻擊手段的重型攻擊機。
紐蘭空軍的F-111,雖然名為重型戰斗機,也確實是按照戰斗機設計,但是在正式服役之后,同樣是憑借可變后掠翼帶來的非常出色的低空飛行穩定性,成為了貨真價實的戰斗轟炸機。
正是如此,“狂風”也有其專門的攻擊機型號,即IDS。
“狂風”IDS與AVD采用相同的機體,只是大幅度的簡化了電子設備,包括取消攻擊機用不到的火控雷達,并且換上推力稍微小一點,不過可靠性更高,而且油耗也要低一些的發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