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歷112年,第一艘“行省2”級完成代號“契約”的現代化改進,把直通甲板換成向左傾斜11度的斜角甲板。此后發幾年,除了因為受損提前退役的3艘,剩下的23艘“行省”級與“行省2”級都接受了類似的現代化改進,換上了斜角甲板,從而具備了搭載與使用噴氣式艦載機的條件。
與此同時,空氣動力學也在飛速發展,加上性能更先進,可靠性更高的航空發動機,大量性能先進的噴氣式戰斗機陸續問世,之前很多無法克服的技術難題,也在工程師手里逐一得到解決。
到新歷119年,最后一艘“行省2”級完成現代化改造,加上新建的大型航母,帝國海軍總共擁有36艘攻擊航母。
此外,還有27艘反潛航母,17艘能搭載固定翼艦載機的兩棲攻擊艦。
這個時期,帝國海軍簡直是如日中天!
當然,主要指的是數量。
比如在36艘攻擊航母當中,沒有一艘的滿載排水量超過7萬噸,具有劃時代意義,被帝國海軍寄予厚望的“陳炳勛”級還在船臺上建造,至于更加強大的“薛遠征”級,連設計都沒完成。
當時的帝國海軍其實是大而無當。
針對這個問題,帝國海軍發起了戰后第一次編成與戰術變革。
主要就是針對航母。
最主要的問題,就是航母的戰斗力不夠強。
拿“帝都”級來說,這種滿載排水量超過6萬噸的大型航母,只能搭載80架飛機,載機數量反到不如大戰期間的大型航母。如果需要艦載機執行打擊任務,就無法搭載太多的反潛巡邏機。因為執行攻擊任務的艦載機占用了飛行甲板,所以就算裝上幾架反潛巡邏機,也未必能派出去執行任務。
解決辦法也很簡單。
1艘航母不夠,那就把幾艘航母編在一起,根據不同的作戰要求,在一支戰斗群里面編入數艘不同類型的航母。
顯然,這是一個非常突出的變化。
在此之前,為了保持戰斗群的一致性,往往把同一個級別的兩艘或者三艘航母編在一支戰斗群內。
按照新的編制體系,通常情況下,一支航母戰斗群里面,將根據作戰強度,比如可能遭遇的威脅,編入1艘到3艘攻擊航母,以及1艘或2艘反潛航母。如果執行對地打擊任務或者支持陸戰隊發起兩棲登陸作戰行動,需要為地面部隊提供支援,還可以編入1艘到3艘兩棲攻擊艦。
如此一來,一支戰斗群最多有8艘“平頂船”,可搭載約400架固定翼艦載機。
像這樣一支航母戰斗群,在當時能夠打垮幾乎任何一個對手!
即便是面對西陸集團與北孤集團,也只需要調集3支航母戰斗群,就能獲得絕對的制海優勢。
當然,問題也非常突出。
“滿編”狀態之下的航母戰斗群,需要約30艘護航戰艦與保障艦船,得由近3萬名海軍官兵來駕馭這些艦船。如果把后方基地的人員也算上,維持一支滿編航母戰斗群,差不多需要10萬名官兵。
在大戰之后的和平時期,這是不可承受的沉重負擔。
按照這個編制體系,如果帝國海軍按第一輪軍事改革的安排,把兵力縮減到120萬,在扣除了非戰斗人員之后,最多只能維持7支航母戰斗群。當時的帝國海軍,需要18支航母戰斗群來維持全球部署。
其實,這也是帝國海軍在建造航母的時候,一直求“大”的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