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航母造得越大,配置官兵就越多,但是綜合看,1艘大而全的航母所需要的官兵肯定比2艘小點的航母少,而且掩護1艘大航母需要的護航戰艦也更少,即大航母對人員的需求反到少得多。
關鍵還有,把航母造得更大一些,也是時代的需求。
這里,就是帝國海軍在戰后搞的第二次編成與戰術變革。
這次變革同樣由艦載機開始,即艦載機性能的提升,要求海軍必須建造性能更好的搭載平臺。
在新歷120年之前,超音速時代就已到來。
可惜的是,海軍再一次落伍。
到新歷121年,也就是“陳炳勛”號建成交付,帝國海軍航空兵才進入超音速時代,當時只有“陳炳勛”級能夠搭載帝國海軍裝備的超音速艦載戰斗機,其他的航母,都因為飛行甲板尺寸太小,或者是彈射器的功率不夠,或者是機庫高度太低,都沒法搭載與運作這種新式艦載戰斗機。
此后隨著技術進步,小型艦載機具備了超音速飛行能力,海軍的其他航母才具備搭載超音速艦載戰斗機的能力。
只是,“陳炳勛”級開創了一個全新時代。
帝國海軍在這個時候把“航母戰斗群”改為“航母打擊群”,著重強調了艦載航空兵的進攻性質。
性能強大的“陳炳勛”級大型航母就是這次改革的物質基礎。
因為尺寸更大,而且充分借鑒了前面幾級大型航母,特別是“帝都”級的經驗教訓,所以“陳炳勛”級依靠8萬噸的滿載排水量,獲得了在當時看來無與倫比的性能,比如強大的綜合作戰能力。
往簡單說,“陳炳勛”級其實是化繁為簡,讓帝國海軍重新回到了老路上。
1艘“陳炳勛”級搭載的90多架艦載機,就能應付一場低烈度戰爭,沒有必要編入其他“平頂船”。
如果是執行高強度作戰任務,就讓2艘或3艘“陳炳勛”級組成特混艦隊。
當然,這還跟性能先進的艦載戰斗機有關。
這就是大名鼎鼎的“戰-6”。
“戰-6”是帝國海軍的第一種雙發重型艦載戰斗機,第一種多用途艦載機,第一種兩倍音速艦載機與第一種雙座艦載戰斗機,還是第一種多用途戰斗機,第一種在性能上全面超越同時代空軍戰斗機的艦載機!
“戰-6”極大的簡化了艦載航空兵的編制體系。
在此之前,1個艦載航空兵聯隊至少需要5種作戰飛機,有“戰-6”之后,一下就減少到了3種。
如果不是海軍強調遠程打擊能力,而“戰-6”在執行攻擊任務的時候,作戰半徑比重型艦載攻擊機短了一大截,甚至能夠取代“攻-5”,讓帝國海軍在30年前就把艦載作戰飛機減少到2種。
要說的話,帝國海軍一直在努力減少艦載機的種類,因為這是提高艦載航空兵作戰效率與降低后勤負擔的不二之選。
可惜的是,即便過了30年,航母依然要搭載3種作戰飛機。
因為性能極為出色,所以“戰-6”不止是統治了帝國海軍的航母甲板,還奪走了一直屬于空軍的出口市場。
在停產前,“戰-6”總共生產了5000多架,其中約3000架用于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