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切順利,自然是再好不過。
要是不夠順利,比如在中轉島附近遭遇了敵機,還跟敵機進行了戰斗,就會消耗更多的燃油。
這樣一來,護航戰斗機得在返航途中進行一次空中加油。
執行攻擊任務的A-6E,準確說是負責突擊中轉島機場,使用集束炸彈轟炸機場跑道的16架A-6E同樣有可能遇到麻煩,比如在規避防空導彈的時候進行了劇烈機動,從而燒掉更多的燃油。
顯然,到時候同樣需要進行空中加油。
所幸的是,返航的時候,艦載機都是輕載飛行,攻擊機還丟掉了炸彈,耗油率比出擊階段低得多。
也就是說,1架A-6E能為更多的艦載機提供加油服務。
跟在加油機后面的就是16架掛著集束炸彈的A-6E,接下來還是A-6E,只不過全都掛的遠程空地導彈,而且只有10架。
這些攻擊機的任務是去對付防空陣地、燃油庫、彈藥庫、指揮中心與兵營。
因為無法保證在首輪突擊當中癱瘓中轉島機場,更別說奪得絕對的制空權,所以不得不大量使用遠程空地導彈。等首輪打擊結束,在奪得了絕對制空權之后,再讓攻擊機用精確制導炸彈發起第二輪打擊。
其實,第二批A-6E使用的遠程空地導彈是拿已有反艦導彈改造而來,對地攻擊的能力到底如何,沒人說得準。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即在海軍的彈藥庫里面就沒有射程在120千米以上的空地導彈。
要不是斯塔克堅持,以及生產商積極配合,恐怕這些A-6E就要掛上射程還不到50千米的“小牛”去轟炸中轉島的防空陣地。
隨后是4架EA-6B。
這是紐蘭海軍的電子攻擊機,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別看只有4架,其價值絕對不可低估。
一句話就能說明EA-6B有多重要。
紐蘭海軍做了規定,在執行攻擊任務的時候必須派電子攻擊機為機群護航,如果沒有電子攻擊機,指揮官可以考慮放棄攻擊行動。
言外之意,在沒有電子攻擊機伴隨的情況之下發起攻擊,指揮官就要承擔全責!
要說的話,首輪突擊能不能得手,就得看4架EA-6B能否壓制島上的防空雷達,讓攻擊機群順利投下炸彈。
最后才是執行護航任務的6架F-14B。
雖然“尼茲”號載有20架F-14B,即便除掉防空的4架,還有16架可用,但是受出動能力限制,也就是在飛行甲板上能夠擺放的艦載機數量,在除掉其他作戰飛機之后,也就只能出動6架F-14B。
所幸的是,對護航任務來說,6架F-14B能夠掩護3支機群,已經足夠了。
再說,沒人指望靠護航戰斗機奪取戰場制空權。
7點不到,最后一架F-14B升空。
箭已離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