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戰-11”掛載與使用的反衛星導彈,批量采購單價都高達1000萬金元,而且只能對付低軌道上的衛星,作戰區域也受到限制,戰術靈活性并不突出,在實戰當中的作戰效率讓空軍很不滿意。
至于性能更好的陸基反衛星導彈,最便宜的都要1.5億金元。
相對而言,高能激光武器如果能把單次發射成本控制在2500萬金元以內,肯定有很強的吸引力。
其實,只要不超過5000萬金元,空軍都能夠接受。
正是如此,空軍緊急啟用了之前用于做系統可靠性測試的另外一套激光器,而且部署到流黃島上。
為此,海軍還專門派了3艘大型潛艇支援艦過去。
原因也很簡單,這種專門為大型攻擊潛艇服務的支援艦配有大功率發電機,非常適合為地面設備供電。
兩套高空激光器對外層空間的覆蓋率超過了60%。
在理論上,能夠在3個小時之內攻擊所有在軌衛星。
只是,激光發射器的可靠性實在是太低了。
按空軍的戰報,2臺激光發射器原本要發射26次,平均15分鐘一次。結果是,部署在極北地區的那臺只發射9次,在第十次的時候出了故障,部署在流黃島的那臺在發射7次后就罷工了。
所幸的是,在做計劃的時候就留下了冗余。
雖然僅僅發射了16次,但是摧毀了最為重要的10多顆部署在高軌道上的軍事衛星,基本完成了任務。
此戰,也暴露了帝國空軍在空間戰方面的實力。
可惜的是,部署在極北地區的那臺高能激光發射器已經報廢,另外一臺也需要用幾個月才能修復。
至于第三臺激光發射器,恐怕得等大半年。
也就是說,帝國空軍在短期內無法對付高軌道上的衛星,只能指望紐蘭共和國不會在短期內進行補網發射。
不管怎樣,空軍已經是使出全力。
當然,紐蘭空軍肯定會發起反擊,攻擊帝國的衛星。
到此,進行艦隊決戰的條件全部成熟。
也就是在收到了空軍發起空間作戰的消息之后,白華偉才下達了轉向命令,并且讓艦隊進入戰斗狀態。
不出意外的話,最持在13日上午就將跟紐蘭艦隊遭遇。
如果紐蘭艦隊已經向東轉移,而且保持了足夠快的航速,艦隊決戰有可能在13日凌晨打響。
或許,攻擊紐蘭艦隊的行動在12日夜間就將開始。
關鍵,就得看部署在霍瓦依群島的遠程巡邏機能否及時發現紐蘭艦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