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的話,此戰必然以失敗收場。
所幸的是,史密斯少校說服了他。
嚴格說來,其實是斯塔克向現實妥協。
關鍵就是,陸戰隊肯定沒有辦法按照計劃,也就是在最多5天之內打下中轉島,自然需要對作戰部署做出調整。
按照史密斯少校的分析,如果第四十一特混艦隊打算繞過霍瓦依群島,包抄紐蘭艦隊的后路,就得先干掉在西邊活動的第六十一特混艦隊,才有希望在接下來的戰斗當中擊敗第四十一特混艦隊。
道理也很簡單。
要是首先對付第四十一特混艦隊,不但難以取得決定性勝利,還有可能遭到梁夏艦隊的夾擊。
顯然,相對于第四十一特混艦隊,第六十一特混艦隊更容易對付。
不是因為第六十一特混艦隊只有兩艘航母,還跟其戰術任務有關。
按照史密斯的分析,第六十一特混艦隊的主要任務,其實是配合岸基航空兵與空軍,或者說是在岸基航空兵與空軍的支持下,為中轉島的守軍提供支援,并且在艦隊決戰當中負責吸引紐蘭艦隊的注意力。
如此一來,第六十一特混艦隊在戰術上必然會較為保守,不會有太強的攻擊性。
關鍵還有,其活動海域,將受到其他作戰部隊影響,需要充分照顧到整個戰役層面上的部署,不會有太大的靈活性。只要能準確掌握戰場信息,也就能夠較為容易的推測出第六十一特混艦隊所在的位置。
毫無疑問,這一點實在太重要了。
其實,也就是這個分析說服了斯塔克。
說得簡單一點,梁夏海軍發起反擊的時候,肯定由第四十一特混艦隊充當主力,承擔起主要作戰任務,或者說是逼迫紐蘭艦隊把重心轉向東邊,從而忽視來自西邊的威脅。承擔主要打擊任務的,將是岸基航空兵的巡邏機,甚至是空軍的轟炸機,艦載航空兵的主要職責是提供護航掩護。
為此,第六十一特混艦隊就必須前出到中轉島附近。
只有離得足夠的近,才能夠讓搭載的戰斗機在護航行動當中發揮出應有的價值。
此外,史密斯還根據之前3天的交戰情況,大致推算出,第六十一特混艦隊搭載的艦載戰斗機超過了正常標準。
也就是說,第六十一特混艦隊已經針對護航作戰對艦載航空兵做了必要的調整。
只是,這里存在一個非常突出的問題。
如何才能掌握戰場的主動權?
換句話說,如何才能讓第六十一特混艦隊前出,也就是讓梁夏海軍覺得有機會一舉殲滅紐蘭艦隊?
顯然,真要說的話,在沒有十足把握的情況下,梁夏海軍多半不會讓第六十一特混艦隊冒險前出。如果第六十一特混艦隊留在了后方,遠離中轉島,那就肯定無法獲得將其殲滅的機會。
要命的是,還將錯失撤離的機會。
等到第四十一特混艦隊包抄到位,就算有機會干掉第六十一特混艦隊,也要承受巨大的風險。
按照斯塔克的推測,這個時間窗口就只有1天,最多就2天。
對此,史密斯提出,在戰術安排上做手腳,盡量向東擴大防空圈,從而讓梁夏海軍相信紐蘭艦隊正在撤退。
用史密斯的話來說,只要第四十一特混艦隊在東邊,梁夏海軍會在發起攻擊之前出動大批偵察機,搜尋霍瓦依群島以北海域。因為霍瓦依群島的岸基航空兵遭到重創,搜索海域距離北馬群島又太過遙遠,所以執行偵查任務的主力肯定是航程遠、速度慢,相對來說更容易攔截的巡邏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