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忘了,斯塔克在來到“尼茲”號上之前,還只是一名默默無聞的校官,接連晉升了兩次,才成為海軍少將。
顯然,他沒有與職權相應的資歷。
對那些老油條來說,要為難一個年輕將領,那是再簡單不過的了。
不說別的,第52特混艦隊之前一直在支持登陸部隊攻打中轉島,艦載機的出動強度非常高,而且2艘“紐蘭”級航母的狀態也不算理想,所以可以用相關的理由搪塞由艦隊司令官下達的命令。
對此,還真沒什么好的應付辦法。
畢竟,任何一支艦隊的作戰決策權都掌握在指揮官手里,指揮官有權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執行上級下達的命令。
哪怕是第52特混艦隊按兵不動,斯塔克都沒辦法。
正是如此,在整個作戰行動當中,斯塔克很少直接向第52特混艦隊下達命令,多數時候是讓艦隊司令部出面。
此外就是,嚴格按作戰計劃行動,盡可能避免節外生枝。
只是這次,斯塔克確實別無選擇。
5點一刻,在返航的艦載機全都降落到航母上之后,斯塔克讓通信參謀給第52特混艦隊下達了命令。
斯塔克的要求不高,只是讓第52特混艦隊在天亮之前派8架F-14B過來。
至于這份電報能不能獲得第52特混艦隊指揮官的重視,而且命令被立即執行,斯塔克沒抱多大希望。
其實,到這個時候,當務之急并不是加強艦隊防空,而是完成第二輪打擊任務。
20架B-52G已經殺到,準確的說是即將殺到,即這些轟炸機已經到達艦隊的東邊,正在全速飛過來。
不出意外,將在6點過后飛越第51特混艦隊,然后在7點鐘之前對梁夏海軍第六十一特混艦隊發起攻擊。
為此,就必須在6點之前把護航戰斗機派出去。
還要出動幾架E-2C協助護航戰斗機作戰,確保在轟炸機殺到的時候,能夠奪得戰場制空權。
要說的話,關鍵仍然是吸引梁夏艦隊的注意力。
這里,涉及到一個很重要的戰術。
往簡單說,就是通過積極的護航作戰,讓梁夏艦隊的指揮官做出錯誤判斷,認為紐蘭海軍的兩支特混艦隊都在附近,而且第二輪攻擊來自另外一支特混艦隊,執行攻擊任務的依然是艦載攻擊機。
只要能夠達成這個目的,那么梁夏艦隊在做防空部署的時候,就會收縮防空圈。
道理也很簡單,防空圈范圍越小,防空戰斗機的密度就越大,也就能夠應付更加強大的攻擊。
只是,發起攻擊的并不是艦載機。
那些B-52G根本不需要逼近梁夏艦隊,能夠在600千米之外投射導彈,因此只要梁夏艦隊收縮防空圈,就會錯過最佳的攔截機會。等到梁夏艦隊的指揮官反應過來時,面對的是鋪天蓋地的反艦導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