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重要的是,當時的反艦武器,主要是非制導炸彈與直航魚雷,嚴重限制了重型轟炸機的反艦作戰能力。
顯然,在反艦導彈問世之后,來自空中的威脅就不可小覷了。
為此,護航航母必須具備搭載與運作重型戰斗機的能力,最好還能使用預警機,增強防空作戰的效率。
要想獲得這些能力,就必須配備大功率蒸汽彈射器。
如此一來,對航母的噸位就有很高的要求。
雖然按照帝國海軍做的研究,能在3萬噸級的小型航母上安裝彈射器,使其能搭載與運作艦載戰斗機,但是要想獲得完備的作戰能力,特別是完成截擊任務所需的出動率,就得把噸位提高到4萬噸以上。
關鍵還有,要想搭載足夠多的艦載機,至少需要5萬噸!
顯然,這個體量不比大型航母差多少。
此外,為了獲得足夠強大的作戰能力,肯定需要采用大量新技術,比如活塞行程更短的大功率蒸汽彈射器。
把這些因素都算上,排水量在5萬噸左右的中型航母的造價,不會比8萬噸級的大型航母低多少,作戰能力卻存在明顯差距,因此從效費比的角度來看,建造中型航母其實是一件虧本買賣。
正是如此,帝國海軍才堅持建造“薛遠征”級超級航母,并且把大批退役航母進行封存處理。
只是,相對戰時的巨大需求,封存的大型航母肯定不夠。
按照帝國海軍做的統計,哪怕按第二次全球大戰的標準組建護航艦隊,至少都要30艘護航航母。
顯然,實際需要的肯定更多。
也就是在這個大背景下,帝國海軍在戰前就啟動了“替代型航母”的研制工作,準確說是前期的基礎設計。
“替代型航母”最為主要的特點,其實是盡量降低建造價格。
當然,犧牲的不是作戰能力,而是生存力!
嚴格說來,“替代型航母”就是按商船標準建造的中型航母。
具體來說,滿載排水量在5萬噸左右,飛行甲板的長度在280米到290米之間,最快航速不到24節,配備兩部標準蒸汽彈射器,機庫能容納24架艦載機,最多能夠搭載48架艦載機。
有趣的是,在進入建造階段之后,帝國海軍沒有向造船廠提供統一的設計圖紙。
道理也很簡單,“替代型航母”根本沒有完成設計,而且在大戰爆發之前,也沒人想過需要完成設計。
結果就是,在決定建造的時候就只有幾個前期方案的概念圖。
由此導致的結果是,帝國海軍只向造船廠提出性能指標,然后讓造船廠按照自己的理解進行建造。第一批6艘“替代型航母”分成了3種,而且存在較為明顯的區別,往往被當成三個級別對待。
從后勤保障的角度來看,這簡直就是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