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只能先等著了。
他們家不但一夜返貧,還多了個喪失勞動能力,需要照顧的人,李建業。
這時候舒光明不離婚就不錯了,哪還有精力和金錢去照顧撫養兩孩子,而李紫馨養活自己都困難,也不愿意為了兩個孩子每天累死累活的。好在她兩前夫家愿意要,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她只能把兩孩子還給兩個前夫,同時自己給自己相親,想早點把自己給嫁出去。
沒辦法,她爸她媽現在恨死她了。
見面就吵,家里是呆不下去了。
只能看看能不能嫁人,換個環境。
相比較而言,他們兄妹三個結局最好的應該是李秀芳,她在拿到六百多萬遺產后,一直將這筆錢牢牢拿捏在自己手里,誰要都不給,同時既沒創業,也沒有給兒子買房,或者搞什么其他事。
只將那筆錢全部存了定期。
工作也沒辭,依舊還是正常上班。
過程她丈夫打過那筆錢的主意,她婆婆也打過,甚至于她丈夫家的其他親戚也打過那筆錢的主意,想借錢之類。
不過沒用,誰來都不行。
這些情況都直接或者間接導致他們夫妻關系變惡劣,婆媳關系變惡劣,乃至于與整個夫家親戚之間矛盾都挺大。
但李秀芳從來沒想過離婚。
倒不是說與她丈夫感情有多深,主要是她打聽過,她繼承到的這筆遺產因為沒有遺囑,所以算夫妻共同財產,她可不愿意平白分出一半,所以還是錢捏在自己手里維系夫妻關系為妙,除非她找到她丈夫出軌的證據,保證自己在分割財產的時候,始終占據有利的一方。
否則絕對不可能輕易提出離婚。
因此雖然得到遺產后,他們夫妻關系遠沒有過去和諧,但倒也沒出什么其他問題,不過這并不意味著她生活有多好,準確來講她重復了她母親的人生。
她只有一個兒子,沒有女兒。
也就是拔了牛萍呼吸機的那個。
所以她的兒子也如當初他們兄妹三個一樣,理所當然的認為她手里的那筆錢不可能留給其他人,最后都是他的。
甚至于還學習起了他們兄妹三個。
在她還活著的時候就開始要遺產。
結婚的時候要錢買房,婚后要錢養孩子,這一點,李秀芳還比她母親牛萍要稍微慷慨點,并沒有真一毛不拔,好歹出了點,只不過她出的那點,既不能讓她兒子滿意,也不能讓她兒媳滿意。
彼此吵了不止一次。
關系鬧得很僵。
她也不止一次聽她兒子說,等你死了那些錢不都是我的,一天到晚跟個守財奴似的,果然不愧是那個人的女兒。
所謂的那個人。
毫無疑問就是指牛萍。
李秀芳既想緩和與兒子兒媳間的關系,又舍不得錢,生怕自己要是將手里的錢都給他們,他們晚年不孝,自己會真的無依無靠,而就目前的情況來看。
看著是真不像會孝順的樣子。
結果就是她與她兒子兒媳之間的關系,幾乎完美重演了當年牛萍和他們兄妹三個之間的關系,不過她沒有牛萍那么節儉,晚年后更是直接想開,大手大腳花錢,享受生活,雖然有被兒子兒媳埋怨,但很享受的活到了八十七去世。
死后還剩了一百多萬給她兒子。請牢記收藏,網址最新最快無防盜免費閱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