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倩女士還是太天真了。
倘若陳錦之真的是受資本庇護的那一類人,那她應該實實在在地為此慶幸才對。
畢竟自己招惹到的不是一個真正意義靠自己殺出一條血路的大魔王。
但還有一個問題。
跟陳錦之打電話的那個時間節點,她說后天錄制節目,那其實也就是今晚。
但節目錄制到正式播出也還有一段時間。
在此期間,輿論會不斷發酵。
陳錦之沒法還手,可以還手的公司方已經確定選擇了裝死。
蘇成意還沒有騰出時間來思考對策的時候,現成的機會忽然就又擺到了眼前。
辯論社社長鄧一舟宣讀完規則之后,轉身站起來。
黑板原本用彩色的粉筆寫著“歡迎新同學”,他抬手無情擦掉,重新寫
“辯論主題洞穴奇案中殺人者是否有罪”
看到這個題目之后,來參加面試的新生之中就泛起一陣不輕不重的波瀾。
“洞穴奇案”是一個在法學中非常著名的虛構案件,是法律規則與道德倫理極為激烈的一次碰撞,被譽為“法理學經典”。
坐在這里的人多多少少都對其有一定了解,蘇成意也不例外,他曾經過許多關于這樁虛構案件的資料。
鄧一舟拍了拍手的粉筆灰,開始宣讀背景介紹
“五名探險人被困于洞穴之中,并得知無法在短時間內獲救。為了維持生存所需資源,五人約定以擲骰子的方式,選出一名犧牲者,讓另外四人殺死他之后吃掉他的血肉。
成員威特摩爾是成員中最早提出該建議的人,但在擲骰子前決定撤回同意。
但另外四人仍然執意擲骰子,并恰好選中了威特摩爾為犧牲者。
獲救后,此四人被以殺人罪起訴。請問,他們該被判有罪嗎”
蘇成意在心里重新回溯了一下這個案件。
如果以他現有的資料來準備,他會選擇正方立場,也就是主張有罪。
這和他自己的看法無關,僅僅只是針對辯論本身哪方更好打來選擇的。
反方的每一個觀點都有可能會遭到正方更有力、更有說服力的駁斥,而正方幾乎不需要說太多,只需要抓住“生命至高無”同時一直道德價值就可以了。
鄧一舟給了新生們五分鐘的思考時間,然后繼續說了這次的模式。
“今天收到通知來參與面試的總共有五位同學,這個人數有點尷尬啊,所以我們商量之后決定,不再抽簽選擇正反方。
大家自由選擇立場,并進行時長三分鐘的臨場論述。
論述結束之后,其他人可以發起質詢,時長五分鐘。
在所有人表述完畢之后,我們會當場告訴大家面試結果,并選出本次的最佳辯手。”
這個模式,其實就是大亂斗。
各自為營,單人作戰。
這對于蘇成意來說是個好消息。
畢竟團隊配合對他來說還要更難一些。
但發言順序又很不利,因為一開始選擇了最邊緣角落的位置,他自然而然就變成了最后一位發言的人。
這樣他準備好的觀點很有可能就會被其他人先講掉。
事實證明,的確如此。
能考京大,同時有底氣來參加辯論社面試的人,就連思維方式都有些類似。
“生命高于一切,生命是唯一底線,社會秩序需要最基本的道德原則來維持。”
“殺人需要正當理由,而什么是正當理由呢是如果我不殺你,你就會殺掉我。
在這樣的時候,我們才會認為這是正當理由。而在本案之中,這顯然是不成立的。”
“殺人有罪,殺掉無辜的人是罪加罪,而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殺掉別人,更是罪無可赦”
蘇成意聽著他們侃侃而談的正方論點,幽幽嘆了口氣。
他抬手把面前寫了幾行關鍵詞的草稿紙撕扯下來,揉成了一團。
他這動作吸引了面前評委的注意,鄧一舟饒有興致地推了推眼鏡,他很期待這位在群里人氣很高的737學弟。
或許是求穩不想被質詢,或許是真情實感地站在正方立場,總之前面四位發言下來,竟然全都選擇了正方。
蘇成意垂下眼睛,看了一眼空白的草稿紙,隨后施施然站起身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