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蕓張嘴就找李父要五百塊錢,說是用作彩禮和結婚用。
其實她當然不會用這么多,給曹立彩禮也只打算給一百塊,畢竟她將來還要生一個兒子跟曹立姓,那彩禮自然就能少給點,一百塊就夠了,要不然,要是孩子全不跟曹立姓,可能還要多給一點。
給曹立一百塊彩禮,再拿一點錢出來辦婚禮,剩下的就是她自己的了,剛好李奶奶給她的私房錢被人偷了,有了李父這一筆錢,也能讓她手頭有錢用,能繼續大買特買了。
要不是要一千塊太多了,李父肯定不會給,要不然李秋蕓都會找李父要一千塊。
當下也只能先要五百塊,李父剩下的錢,她以后再想辦法,繼續要。
在她想像中,李父一個月工資這么多,花錢的地方似乎也不多,一年起碼能存下五百塊,這么多年,李父手上應該有很多錢,指不定有五千,這樣一來,她要五百根本不算多,以后還能繼續要。
但事實上,李父目前手上只有一千塊,李秋蕓開口就要走李父一半的錢,李父自然不愿意,畢竟之前李母離婚,找他要四百塊,他不給,對方就不離,他沒辦法,才給的。
現在女兒結婚,有什么能要挾他的東西嗎?沒有,既然如此,李父肯定不會給她太多錢的。
為什么李父沒存下李秋蕓想像中的五千塊錢?這還不是因為,李秋蕓、李志國夫妻、李家老兩口,這三支人馬,三五不時就打著各種借口,找李父要錢,今天要五塊,明天要十塊,導致李父工資雖多,但也禁不起這三路人馬薅,再加上李父成為六級鉗工是近年的事,之前可不是一直是六級鉗工,還曾做過四級五級鉗工,工資當時也沒這會兒多,所以這些年,只存下了一千六百塊(手上還有一千塊,之前給琳瑯一百塊,給李母四百塊,給李爺爺一百塊,一共一千六百塊)也很正常,因為其他的錢,早被李秋蕓等人分過一遍了。
但李秋蕓沒這么覺得,她只知道她爸工資高,而她又不花她爸的錢,頂多每次拿個五塊十塊的,又沒拿她爸多少錢,這樣一來,她爸每個月肯定能存下很多錢,這么多年下來,怎么可能沒五千塊呢?
但她沒想過,她說自己沒拿多少錢,五塊十塊不是錢,卻沒想過,這種拿法,一年拿個二十次,積少成多,就要拿走一兩百塊錢了,所以光是李秋蕓一個人,一年下來,就會拿走李父一兩百——當然了,李秋蕓就算是細算,發現自己拿走了她爸一兩百,可能也會說,她頂多找她爸要過一兩百塊的錢,這也算多嗎?
但她不知道,她一年會找李父要一兩百塊,李志國夫妻、李家老兩口也差不多會要走這么多錢,李家老兩口要的可能少一點,但三家加起來,一年要走四五百塊是有的,這樣一來,李父還能存下多少!說實話,能存下一千六百塊,都是李父省吃儉用了,根本沒李秋蕓想像中的,李父有五千塊存款的事。
她也不想想,五千塊存款,一年要存多少錢,就這樣空想。
她覺得李父有五千存款,所以覺得自己要五百塊,那是很合理的,而且很少。
結果李父只給了她兩百塊,讓她一百塊給曹立彩禮,一百塊辦婚禮,綽綽有余。
她自然不干了,找李父鬧:“怎么能只給我這么多!這也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