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德家原本就只是一個裁縫的家庭。
是他的祖父靠著努力包裝自己,努力營銷,成為了行業協會里的頭面人物,后面又轉行開飯店,才讓家里過上相對富足的生活。
比起拜倫,歌德的性格也溫吞了一些。
他是天才,但他不是豪杰。
歌德少年時動不動就宣稱自己想要自殺,兜里放把小刀,對著月亮,比劃了半天,又沒有死成。
還很渣。
呃……從統計學數據出發,整個歐洲歷史上的詩人們,不渣的是非常非常少的。
伊蓮娜小姐曾在蘋果播客上的另外一檔她很喜歡的基于經驗視角的著名文藝對談節目里,聽過一位非常幽默風趣的歐洲史學者,說過一個經典的愛情段子。
朱笛特·戈蒂耶是法國的大才女,愛好東方文化,翻譯過很多中國的詩歌,甚至自稱自己是“來自中國的轉世公主”,而她的老爸泰奧菲爾·戈蒂耶則是法國的大作家。
戈蒂耶小姐年輕的時候,在巴黎交了一個新男朋友,帶回來見老爹,大作家聽說這家伙——“是個詩人”瞬間大發雷霆,火冒三丈,抄起皮帶就準備抽人。
“詩人!詩人能是什么好東西!”
妻子趕忙跑過來勸戈蒂耶先生,說都是小孩子嘛,不要這么粗暴。我看這小伙子不錯,給人家一個機會吧。再說,您年輕時不也在巴黎當詩人嘛?
戈蒂耶聞言心痛的一拍桌子。
“是啊!所以我太知道,詩人能是他媽的什么好東西!一個個全都是花心大蘿卜!”
然則歌德的情感生活比較特殊。
他每一次都宣稱自己全心全意,百分百虔誠的愛上了某某某個妹子。
然后轉頭就又愛上了下一個。
按照不同的研究,歌德一輩子宣稱完全投入的愛上的妹子數量,從十幾個到五十幾個不等。
反正至少是兩位數。
歌德的人生又太成功了。
他有一個普通富裕家庭的開端,有一個無比輝煌的傳統結尾。
他躺在溫暖的床鋪上死去,財富、名望、藝術成就,應有盡有。
這種典型意義上的成功與輝煌,比起拜倫,又失去了那種希臘英雄式的壯烈史詩感。
總之。
以安娜挑剔的審美標準來說,他不夠美型。
有一個例外,也是一個巧合。
歌德和拜倫。
他們兩個人一生中,唯一一部同題材,同名的作品,就叫做《普羅米修斯》。
兩位大詩人在人生的不同階段,恰好都以普羅米修斯為靈感,為題目,寫過長詩。
拜倫在他的《普羅米修斯》的開頭以巨人的眼瞳俯視人間,寫諸神對人間的輕蔑。
他的第一段第一句寫——
「巨人!在你不朽的眼睛看來人寰所受的苦痛是種種可悲的事情,并不該為諸神蔑視、不睬。」
而歌德則在他的《普羅米修斯》的結尾,以人類的眼瞳與口吻遙望天庭,寫人世間對天上諸神的不屑。
他在最后一段的最后一句寫——
「我坐在這里創造人類,按照自己的模樣,讓這與我相同的種族。受苦和哭泣、行樂和歡喜,而且像我一樣……蔑視你!」
歌德一生中創作了超過14000部作品,其中有很多,連伊蓮娜小姐都不敢說全部讀過。
就算翻了,也僅僅只是涉獵而已。
唯有他的普羅米修斯。
那是由整整七組段落構成的長詩。
伊蓮娜小姐讀過了一遍,把詩集放到一邊,便能從頭到尾,把它用德語默寫下來。
信手而書,竟是一字都不出錯。
在安娜的心中,兩句話,兩首詩,兩人的開頭和結尾。
它們是跨越時空的相互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