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很不幸,從大學一畢業就開始從事這份工作。
我像我的所有同事一樣,拿著周薪十二先令的薪水,一周工作七天,每天工作十四個小時,巡邏超過十五英里。
我不想欺騙各位,這份工作十分勞累,也稱不上不體面,但這些都不是我在工作中最難克服的問題。
我完全理解為什么在場的先生女士們在庭審開始的時候,就對我抱有那么大的敵意。
因為就算是在日常工作中我們面對的也是這樣的惡意,甚至要更加赤裸裸,表露的更為直接。
在我于蘇格蘭場工作的這半年時間里,我所在的格林威治區一共遭遇了六十起襲警事件,
但諷刺的是我們當地的警員還不到三十個。
我有許多與我同時入職的同事,但現在依然留在我身邊的只有不到三分之一。
他們當中有一部分人之所以離開,是因為薪水太少而工作強度太大。
但絕大部分,卻是因為我們在工作中完全感覺不到任何尊重,我們甚至感覺自己比罪犯都要罪惡。
全世界的人都對我們充滿敵意,隨時隨地想要給我們找點麻煩。
但我并不怪那些人們,就像今天我不會怪罪在場的先生女士們一樣。
因為如果一個人隨時都有可能把我送上絞刑架,那么我多半也是不會給他任何好臉色的。
但是真的是所有警察都想把罪犯送上絞刑架嗎
今天小亞當的例子已經擺在這里了,我并不希望將他送上絞刑架,但我的職責卻不允許。
看看我們的法律條文吧。
破壞道路,死刑。
砍伐樹木,死刑。
偷竊信封,死刑。
打撈沉船遺物,死刑。
晚上涂黑臉出門,死刑。
盜竊五先令以上價值物品,死刑。
未婚母親隱瞞流產,還是死刑。
如果我把我們的死刑條例展開說,那估計直到天黑都說不完。
這種奇怪的現象并不僅僅是由我個人發現的,塞繆爾羅米利勛爵早在1808年就在議會提出需要改革我們的刑法,但很遺憾的是,他的努力并沒有奏效。
在1808年,我們規定了超過160項死刑,而經過20多年的努力后,我們現在又增加了70余項。
但是死刑數量的迅速增長有效的改善了治安環境嗎
很不幸的是,我必須要向大家匯報另一組數據。
在1805年,僅在英格蘭和威爾士地區因刑事犯罪被捕的案件,有4605起。
而在去年,就在去年
先生們,
女士們,
你們猜這個數字減少了嗎
沒有
當然沒有
去年,我們在英格蘭和威爾士地區的刑事案件達到了驚人的三萬起,整整翻了六倍
也就是說死刑罪名的增加非但沒有幫助我們改善環境,還使得犯罪率直線飆升。
當然,我這么說并不代表我贊成廢除死刑,但是我希望能夠以更加合適的尺度去衡量輕微犯罪。
我看不懂我們的這個社會,我不明白為什么盜竊五先令就要判死刑。
而在1825年,我們有七十多家銀行倒閉,無數儲戶的存款因此遭到重大損失。
那些銀行合伙人盜竊數目遠超五先令,然而我沒有看到他們當中的任何一個被懸掛在絞刑架上。
我看不明白,我不理解這個社會。
我也不知道我做這份工作到底是為了什么,我明明在執行法律、遵守職責,但我卻總覺得自己像在犯罪
我他媽的不明白,也沒有人告訴我,這到底是為什么
為什么我的朋友要因為五先令去死,而有的人造成了五百萬磅的損失卻依然活的好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