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特利聞言哈哈大笑:“奧托,這辦法不錯。可惜我沒辦法用,畢竟我不能為了要點生活費便抽空回一趟波士頓,那只會讓我變得更窮。”
俾斯麥打趣道:“但是如果你不回家親自勸說你父親,他怎么會同意讓你轉校呢?你是來這里學習知識的,但是從各方面來看,哥根廷不值得誰在這里呆得久,因為裝點這所大學聲望的大多數教授不是離開人世,就是已經墮落。而且這座城鎮自身又太沉悶無趣了,你本該去巴黎或者維也納的。”
莫特利無奈道:“那又能怎么辦呢?我父親對歐洲大學的了解就只有那么多,劍橋、牛津、格拉斯哥、愛丁堡,這些英國大學全都不收國際生。而在歐洲剩下的大學里,他就只認識哥廷根了,而這僅僅是由于這所學校是英國王室創建的。”
“可不是嗎?”俾斯麥吐槽道:“英國王室創建,現在又來了個英國混蛋當學監。”
“混蛋?你是說亞瑟·黑斯廷斯爵士嗎?”
“爵士?他就是個約克農民!”俾斯麥躺在椅子上直翻白眼:“天知道這樣的人是怎么混上爵士頭銜的,說不準是英國的國王瞎了眼。”
莫特利摸著側臉皺眉道:“不至于吧?我看了學報上的那篇《送施騰達爾的俾斯麥》,他確實是農民出身,但是普通農民可寫不出那樣的文章啊!”
“呵……確是如此,他屬于農民里最下賤的那種。”俾斯麥憤憤不平道:“威逼、利誘、文攻、武嚇,普通農民可不會那么道貌岸然,更使不出這些手段。約翰,你可得防著他一點。”
“是……是嗎?”雖然莫特利與俾斯麥交情向來不錯,但是他還是不太敢相信對方的論斷,因為俾斯麥的說法幾乎與他從另一位朋友口中聽到的說法截然相反:“其實,早在他就任學監之前,我就從別人口中聽到了一些關于他的事情。”
“你從誰嘴里聽說的?他在美國很有名氣嗎?”
“這倒不是因為他在美國有名氣,而是因為我的一位朋友恰好認識他。你應該知道,到歐洲留學在美國算是一種時尚的風潮,因此在波士頓有不少歐洲大學的校友會。我在波士頓的哥廷根校友會里認識了一位曾在這里讀過神學的牧師,他的兄弟與華盛頓·歐文先生關系不錯,我有一次去他們家中拜訪,正好撞上了他們倆。
當時,牧師的兄弟正打算去英國游歷,所以就向歐文先生請教了一些在英國生活的常識。你也知道歐文先生是我們美國的大文豪,他的作品在英國非常受認可,所以牧師的兄弟還希望他能夠幫忙引薦一些英國的名人以幫助他開拓視野。
歐文先生這個人做人非常大氣,他爽快的答應了對方的請求,還主動提出要幫忙寫推薦信。之后,他還談到了他在英國結交到的朋友,威廉·華茲華斯、柯爾律治這些湖畔派的大詩人全都是他的好友。而且,歐文先生還提到了他這次之所以能如期回到美國,全都是仰仗一位名叫亞瑟·黑斯廷斯的先生幫忙。”
俾斯麥聞言不以為然道:“也許他說的并不是同一個人呢,畢竟在英國叫亞瑟·黑斯廷斯的家伙應該有不少。”
莫特利言之鑿鑿道:“不可能,絕對是同一個人。因為歐文先生說的亞瑟·黑斯廷斯是個蘇格蘭場的高級警官,而且他還是偵探《黑斯廷斯探案集》的作者。也許英國叫這個名字的確實很多,但是我覺得蘇格蘭場應該不可能有兩位名叫亞瑟·黑斯廷斯的高級警官。更別提歐文先生還說了,那位高級警官在利物浦中過槍,眼角縫了八針。我之前特意觀察過黑斯廷斯學監,他的眼角確實有塊疤,這些證據全都能對上。”
俾斯麥聽到這兒,也忍不住撓頭道:“這世上還真有這么巧合的事情嗎?罷了,那歐文先生是怎么看待黑斯廷斯這個惡棍的?”
莫特利開口道:“至少歐文先生沒說過他的壞話。你沒讀過歐文的作品,也不了解他的脾氣,所以你估計無法理解,能讓歐文先生不說壞話甚至還略有褒揚到底是多么難得的一件事。”
俾斯麥聞言直呼道:“見鬼!他多半也是被那混蛋拿住了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