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70老李發現財路0770老李發現財路ayisk
牙婆帶來幾個新羅婢,李邦彥看了連連搖頭。
粗手粗腳的,使喚做傭人還行,納妾生兒子卻不夠。
牙婆說道“這新羅婢有三等。上等能歌善舞,中等容貌秀麗,下等任勞任怨。上等新羅婢,一到港就被青樓買走。中等新羅婢也有富人爭搶,杭州只剩下這些了。”
“這些能算中等”李邦彥頗為不屑。
牙婆又說“等下一船新羅婢運至,我立即過來給相公報信。”
李邦彥問道“每船都有”
牙婆說道“也不一定,但這兩年越來越多。”
高麗先被金國劫掠一通,而且還賠償了糧食,平壤及以北地區餓殍遍地。
大明軍隊占了平壤,也讓高麗軍糧,而且每年都需要支付。
高麗的糧食哪里夠啊
他們想方設法用土特產抵糧,甚至抓來鄉下女子,賣給遷徙過去的漢人光棍。
有個讀過書的浙江海商,在高麗進貨時得到啟發。他知道唐朝時流行新羅婢,于是伙同高麗官員搞人口貿易,再讓杭州讀書人進行宣傳炒作。
“新羅婢”一下子就火了
高麗的朝中重臣得知消息,非但沒有阻攔,反而也加入進來,而且的新羅婢質量更高。
就連下等的新羅婢,也有富人愿意買。
因為任打任罵、任勞任怨,給她們吃頓干飯都感恩戴德。
這還不是裝出來的,而是發自真心實意。
想想高麗百姓過的啥日子吧,在中國只能用來披麻戴孝的布料,放在高麗卻屬于市場流通“貨幣”。
下等新羅婢全是高麗底層女子,她們被賣到杭州來做傭人,吃穿都比在老家時更好,當然愿意勤勤懇懇干活。
李邦彥現在杯弓蛇影,干啥都小心翼翼,不由問道“朝廷不準蓄私奴家里養新羅婢犯法嗎”
北宋末年,基本已廢除奴隸制,就連犯官的女眷都不再納為官奴。
大明律在此基礎上更進一步,明文規定不得養私奴,對仆人雇傭合同也嚴格規范。雖然執行時有很大問題,但法律漏洞被堵死,一旦查到就屬于違法行為。
牙婆笑著說“相公且安心,我也是公牙,在官府都登記注冊的。既是公牙,自當守法。那些新羅婢會先在官府落籍,買賣時再簽五年雇傭契書,期限到了重新簽契書續期即可。”
“那還行。”李邦彥點頭。
這個真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古代怎么可能限制跨國移民
而且大明開國不久,落戶政策非常寬容,以此來鼓勵隱匿戶落籍。
新羅婢作為海商隨從入港,交一筆入港稅就行。然后再由海商前往官府,給新羅婢辦理大明戶口,并補上大明的雇傭合同。交易的時候,合同也一并轉讓。
全程合法
牙婆又問“相公那天說到昆侖奴,可是想買一個”
李邦彥詫異道“杭州能買到昆侖奴”
牙婆解釋說“杭州沒有現貨,但可以聯絡海商,讓他們從廣州隨貨品帶來。”
廣州黑奴,數量特別多
朱彧在宋徽宗宣和年間,寫了一本萍州可談,里面就有廣州黑奴的記載“廣中富人,多畜鬼奴,絕有力,可負數百斤。言語嗜慾不通,性淳不逃徙,亦謂之野人。色如墨,唇紅齒白,髪鬈而黃久蓄能曉人言,而自不能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