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印度公司在印度大陸建立起50多個據點和要塞,以孟加拉地區為統治重點,專門負責在當地進行竭澤而漁。
在這樣的情況下,東印度公司承認當地統治者的行政權,而公司則擁有“迪萬”(財政管理)的特權。在這種體制中,那些王公名義上掌管政權,但是由于地方的財政為東印度公司把持,他們的收入甚至常常無法維持日常開支,更妄談反抗他。
在東印度公司的行政官員中,最重要的是收稅官。他們不僅負責稅收還負責行政、司法事務。此外,公司還設治安法官以及警察局,負責維護社會秩序。
幾年前開始,皇帝就開始將東印度公司的商業職能和政府職能分開。彼得把公司職員劃分為商業職員和行政職員兩大類,一身不能二任,行政職員成為官員,負責稅收、司法、行政,并按照資歷逐級晉升。職員與公司訂立契約故又稱“契約文官制”。公司職員不得利用行政權力從事商業貿易破壞貿易的公平與自由強取豪奪的行為被禁止;行政職員也不許從任何人手中接受禮物;禁止從事稅收和司法工作以及從事公司貿易的人進行私人貿易。
由于印度地域遼闊,東印度公司自知單憑自身力量很難對印度實行有效統治。因此東印度公司在征服印度后產生了兩種統治形式:直接領有的殖民地和間接統治的附屬國。由公司直接統治,并在這些地區建省;還有的就是附屬國,叫“印度土邦”,由公司通過駐扎官間接統治,采取了與印度土邦王公貴族相勾結的辦法,利用印度自身勢力對印度實行暴力統治,通過印度地主代征稅收,以達到永久占領的目標。
從印度獲得的經濟讓羅馬收益頗多,大量的香料和紡織品被運送,同時當地的稅收也進行上交。加上東亞貿易,羅馬和一眾商人獲得了天大的利潤。無論如何也要保證航道的安全。
羅馬另一個殖民方向是非洲,阿比尼西亞王國的王子帶著使團前來拜訪,雙方相處很愉快。貿易持續擴張。
而安德洛尼柯港因此突破了耕種上限,以商業和貿易為主。當地人口也迅速突破4000,成為重要的貿易城市。
非洲因為地理因素,從沙漠南部開始就沒有一個成熟的政權,大多以部落形式進行生活。雖然羅馬尼亞盡量避免與土著部落發生沖突,但是在屢次深入非洲內陸,在建立貿易點的過程中,他們與當地土著爆發了大小上百起交戰。
憑借裝備的優勢,在正面交戰中很少有士兵直接傷亡,不過因為地理交戰的復雜性,許多士兵被土著偷襲或者被大型動物攻擊,最后得不到有效的治療而死亡。而經過不少殖民軍隊動出擊清除敵對土著部落后,帝國逐步在青尼羅河和白尼羅河沿線地帶建立了集貿易和軍事控制于一體的小型城堡。
小型城堡一般背靠河流主河道建立,每個貿易點內駐扎有三十人的軍隊和二十人左右的黑人仆從,他們利用船隊運來的武器和補給物資維持貿易點附近的航道安全,并且執行對附近土著的威懾政策。
此時羅馬尼亞已經在尼羅河上游建立了十五座小型城堡,通過彼此相互聯系的貿易點,殖民軍隊在廣大內陸建立了一張緊密的網格塊棋盤,棋盤上的任意一個帽子點遭受土著勢力襲擊時,鄰近的士兵就可以乘船迅速抵達出交戰地點,對襲擊的土著進行打擊。這樣羅馬尼亞就可以牢牢掌控尼羅河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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