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了,火急火燎問他什么時候來,”孫南濤說,“他說他有些私事處理,暫時過不來。”
“那一定是很重要的事情。”蔣蕓道,“不然他一定不會耽擱的。”
孫南濤深以為然“那肯定是。”
他話音落下,手機嘟嘟嘟響起來,一看竟是陸景文打過來的電話,忙不迭接了“陸總。”
電話那頭,陸景文的聲音很低,像是怕吵醒什么人一樣“南濤,幫我擬一份合約。”
“好勒陸總,請問是什么方面的合約。”孫南濤喝了一口咖啡,打開電腦。
電話那頭陸景文的語氣認真
“戀愛合約。”
“噗”
孫南濤震驚得一口熱咖啡噴在了屏幕上面。
作者有話說
因為三次很忙,更新頻率隨榜,盡量隔日更
第15章chater15
十五分鐘后,兩份文件擺放在林北石面前。
林北石震驚地看著那兩份文件,完全沒想到陸景文的效率會那么高,轉頭就擬好了合約的款項。
林北石拿起一份來看。
這份“戀愛合約”的條款并不復雜,十分簡潔明了。合約規定了兩個人在戀愛期間的權利與義務,兩個人要在合約關系存續期間尊重陪伴對方,給對方情緒價值,要坦誠相待,不能欺騙、隱瞞對方,并規定了陸景文在關系存續期間要每個月支付林北石二十萬“戀愛費”。
當然,合約中,兩個人的關系是平等的,沒有壓迫性的條款,林北石看到上面寫著,他們兩個人可以發生性行為,但僅可以在雙方清醒、平等、自愿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
這份合約還規定,合約期限為一個月,也就是說,如果他們要長期保持這樣的“戀愛關系”,需要每個月進行續約,如果不想維持了,可以直接在合約期滿后不續約。
這是陸景文特意加上去的條款,他并不確定自己這次的嘗試能維持多久,也不確定林北石愿意待在自己身邊多久,因此他將合約時間縮短為一個月,方便他們隨時解除條約。
“如果有什么問題,”陸景文說,“我可以隨時修改。”
林北石盯著“每月支付二十萬人民幣”這一行字,結結巴巴道“沒、沒有。”
一個月二十萬還要什么自行車
一個月能抵自己三四年打工,林北石想,就算是真的讓自己賣身,自己也愿意。
“但是,這上面寫的,”林北石聲音很小,語氣遲疑,“是、是真的嗎”
這些有錢人,脾氣秉性林北石都摸不清楚,也不理解會有人每個月會給自己二十萬,就只要自己待在家里面,像談戀愛那樣陪著他。
這不是冤大頭嗎
再加上林北石之前剛出社會時,被所謂的“精英”“好心人”騙過很多次,那些人也是這樣,拋出一個看起來完滿的“蛋糕”,然后把人釣上來后,就毫不留情的把“蛋糕”拿走了。他曾經因為這樣的騙局,被拖欠了三四個月的工資。
后來求告無門,也只能不了了之。
他自然而然地,不太相信天上會掉這樣的餡餅。
更何況,陸景文那樣有錢有勢,如果他只是個表面好人,實際上是個混蛋,林北石毫不懷疑,自己會被吃得連骨頭都不剩。
但林北石現在別無選擇,林嘉琳的病等不了。
他只能賭陸景文有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