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安排的人都安排完了,該布置的也都布置的差不多了,程煜想了想,決定再去趟義莊。
昨天他就已經有了推斷,費林把全縣的錦衣衛都派給了曹正督辦這次的命案,其中包括另一名小旗黃平的直屬手下們,這也就是說從昨天開始,黃平這個小旗就成了孤家寡人,最多身邊還給他留了三兩個供驅使之人。現在的黃平,能夠支使的,也就這寥寥可數的幾人了,充其量再加上本就值守義莊的那幾名輪班校尉。可就那幾位,除非原本就是黃平的下屬,若是隸屬曹正的,只怕黃平也使喚不動他們。
這樣的黃平,留在衛所那就真叫一個礙眼,所有校尉都出去辦事了,就你閑在衛所里,哪怕這個閑是因為費林自己下的令的緣故,可你就不能主動一點兒去找找線索么?可真要去找線索,他就那么倆人,這塔城十萬余人,你就算把他腿跑細了,他又能跑出點啥來?甚至他還得防著自己插手案子會被曹正彈劾的危險——他心里也一定很清楚,無名小旗,四個都是費林親手提拔的,都是心腹,只有自己一個人是外人,真要為了這種事被彈劾,費林治他個逾矩之罪,他也是無話可說。
所以,程煜斷定,黃平除了呆在義莊根本無處可去,不讓查案,多檢查幾遍尸體總可以吧,說不定又能發現些遺漏的線索呢?哪怕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但總比什么也不干的強。并且,正常人的辦案心理,肯定也還覺得,哪怕是兩具無名尸體,也保不齊會有人來認尸,又或者,兇手、賊人保不齊會想來打探一下官方的辦案進度。守株待兔當然很蠢,可現在的黃平,除了這些又還能做些什么呢?
跟這位黃平,程煜也算是間接的打過交道,這會兒自己橫豎無事,倒是不如去會會這位黃平黃小旗,程煜也很想知道,這個人到底是正義感過甚,還是一根筋老古板,又或者是另有所圖,所以才會在孫守義被大赦之后第一天回到塔城,就急吼吼的跑來縣衙門關照,讓縣衙盯緊了孫守義,不能再給他犯案的機會。
且不說孫守義五年前那事兒,明眼人都能看出他根本是無妄之災,就算孫守義真的跟那些盜墓賊有牽連,那也已經被赦免了。關鍵是你一個錦衣衛,最主要的職責不是社會治安這一塊兒啊,而是監督百官監察民情,你防的應該是暴民,而不是一個偷墳掘墓的地老鼠啊。
黃平顯然也是深諳這一點的,否則他就該直接上門找孫守義面對面的親自跟他說這些警告的話了。他顯然知道這事兒歸官府方面管,所以他才去找的縣丞,可既然是官府的事兒,你橫插一杠子又是為什么呢?
是以當程煜被龐縣丞喊去交待這些的時候,他對黃平這人就已經起了疑心,否則也不會有意在曹正面前透露這些,也是想讓曹正將此事匯報給費林,再讓費林敲打敲打黃平。
之所以不是自己跟費林說,是因為哪怕程煜和費林也是老相識了,可他們之間的關系必須定位在木二哥和煜之之間,一旦牽扯到公事,那就得公事公辦。像是這種公司混雜的情況,程煜若是自己找了費林,那從此以后怕是也就再不會有木二哥這個人了。
而讓曹正轉達,一來這是曹正的本分,二來費林也會明白,這根本就是程煜有意為之,但卻又極有分寸,是以不會有任何的不悅,反倒會覺得程煜識大體知進退,以后可以更加放心的用木二哥的身份跟他繼續保持來往。而且這樣的話,費林敲打起黃平來,也會更加下力氣。
走了半天,程煜也是微微嘆氣,心道這明朝其實也挺好的,但最討厭的地方就在于沒有好的交通工具。自己若是安安心心做個富家翁也就罷了,天天出門還能馬車驢車伺候著,哪怕慢點兒好歹不費鞋啊。可現在,這兩條腿就仿佛不是自己的,一會兒城北,一會兒城南,這會兒又要往城東去了。對此,程煜也只能暗搓搓的琢磨,等這個案子結束,老包順利退休,老子就讓他在退休前把我的籍給我改了,倒不是為了考什么功名,而是把這該死的捕快的職位給辭了。當初做這個捕快,大半也是為了有朝一日孫守義回來了,若是縣里要抓他,自己是個捕快也好想辦法幫他支應過去。而這起案子一旦解決了,孫守義的麻煩也就徹底沒有了,程煜也就大可不必呆在縣衙做什么捕頭了。
可又走了幾步,程煜啞然失笑,自己在這次的任務里,兼具本人和劇情中人的雙重記憶,倒是有點兒對自己的定位模糊了。這個案子結束了,自己可就要回歸現實世界了,別說這個臨時搭建的塔城影視城怕是等程煜離開之后就被強拆了,即便是還留著,這里的程煜之今后的路要怎么走,那也是他自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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