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煜依舊皺著眉:“可這也于事無補吧,或許腿子在他們之間,又或許不在,但這幫人既然都說其他人是下苦,那么判他們個杖刑隨后流放應該沒什么問題。他們這樣胡來,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他們的證言,全都一樣,都說自己是腿子,沒下過墓,而其他人都是他找來的下苦,負責挖盜洞,但真正下墓的,只有你那位孫大哥一人。這也就意味著,杖刑人人都少不了,但流放或者殺頭的,就只有孫守義一人,其他人充其量是吃幾年牢飯而已。”
“這也太兒戲了吧?就因為他們這般胡說,我孫大哥就成了全國通緝的人,而他們卻只要蹲幾年監就能放出來?”
“當然沒有這么簡單,負責此案的知府也不是傻子,而且這幫人如果就只是押監,最終又抓不住孫守義,那位知府的功勞又從何而來?最終啊,這幫人還是都被判了流放之刑。只是,根據我的查訪,原本是要將這些人流放至滇南的,但無獨有偶,這幫人,竟然一個最終到了滇南的都沒有。押送他們的官差,都提前回來,報了個途中暴斃的由兒。”
“使錢假死?”
黃平搖了搖頭,說:“真的都死了,否則,我也不會說這事兒困擾我多年始終不得釋懷了。”
程煜默默沉思,他明白了,知府的判案是有疏漏的,畢竟這幫人的口供雖然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事先商量好的,就想要攪渾水,然后使錢輕判,將所有罪責推到孫守義一個人頭上去。而如果孫守義真的被捕,恐怕他真就逃不過一個死刑的罪過,那幫人或許也終究會被流放,但這里邊轉圜的余地就大了。保不齊還是途中暴斃,但實際上,只怕都活著離開,然后想辦法重新入個籍,就又可以正常的活著了。
但孫守義沒被抓著,那名知府在證據根本不夠的情況下判了這幫人流放,這足以說明他的結案報告是動了手腳的,那些人的供詞肯定也都被篡改過,無非是屈打成招,又或者干脆就是按照知府的意圖寫了供詞,強摁著他們的手簽字畫押罷了。
在這種情況下,報上去之后知府肯定是大功一件,不但破獲了一個團體盜墓案,而且,事關本朝軍人的先祖,指望就此升官加爵不大可能,但一份嘉獎卻是少不了的。但這些土耗子,顯然就成了隱患,于是乎在流放之前,那五十杖就會打的格外的實在,不把這幫人打掉半條命,知府是絕不會放任他們被押解離開的。
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押解那些盜墓賊的官差是不是知府能夠干預的,這幫人死在路上的幾率可謂大到沒邊。而如果知府的上級也想要在這份功勞里吃些紅利的話,這幫人死在途中,也就成為必然了。
當然,他們死的不算冤,證據雖嫌不足,但罪過是切切實實的,這幫家伙就是最終下墓的那些人。若是有證據,他們還是個死罪。既然黃平說最終連祖先的尸骨都沒找到,就意味著這幫人必然不止見了棺槨,還見到了尸體。這也是盜墓者經常干的事情,棺槨里都有重寶,豈能不開棺?一旦開了棺,又怎么可能見不到尸?但是由于大明律的嚴苛,甚至影響到了后來的大清律,于是盜墓賊就想了個主意,他們拿完棺槨里的陪葬品之后,拆了棺材棄了尸骨,好讓官府沒有實證。
所以,這幫人按照正常的律法,那就必然是個死罪,死于流放途中,也就是在死前遭了更多的罪而已,但考慮到他們竟然合伙冤枉孫守義,這幫人豈止死有余辜,簡直死有余辜。
“若是那幫盜墓賊里還有活著的,只怕你就不會申請調來塔城任小旗,而是調去滇南了吧?”
面對程煜的問題,黃平點了點頭:“某只望,能于死前將那腿子和支鍋拿獲。”
其實說實話,對于這種執念,程煜并不能完全理解,腿子和支鍋當然有罪,但按照大明律,這倆人很難被連坐為流放或者死刑,也不過就是幾年牢獄之災罷了。如果換成程煜,他認為自己更該做的,是為自己的那位三品武將的先祖重修祖墳。
或許看出程煜的不解,黃平苦笑道:“程頭兒是覺得某本末倒置,為了報仇忘了根本?”
程煜一拱拳,道:“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