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手底下這些校尉常年來都沒什么事情做,警惕性顯然不高,面對這樣的同僚,能知道一直送他出城已經算是很不錯了,程煜當然也不會為難他們。
揮手讓他們散去,但卻囑咐他們要把這件事記錄在案之后,程煜也便離開了旗所。
去向當然是縣城中心的望月樓,就在距離鼓樓不遠的地方,雖然時間已經快到戊初,也就是晚上七點了,但因為是夏季的緣故,天還沒完全黑,程煜也不著急,慢慢悠悠的溜達著。
一邊走,程煜一邊思索剛才那兩個校尉匯報的事情里的異常之處。
他們說那人自言只是路過,因為手頭的公務不涉及塔城,他們也只是進城買點東西,是以就沒跟塔城的旗所打招呼。這顯然并不合理。
那人進城,必然留下了進城的記錄,按理說,如果那人進城的時候表明了錦衣衛的身份,城防的守備軍必然是要上報的,那么武家功就必然收到消息,理應派人來知會自己。
又或者武家功收到消息的時候已經過了酉初,他也準備離開城門去望月樓赴宴了,想著吃飯的時候可以告知程煜所以沒派人來,也勉強算是在情理之中。
這事兒,一會兒問問武家功即可。
不過,從那人既然身穿飛魚服這一點來看,守備軍不知其身份的可能性不高,可既然不打算驚動本地的旗所,為何不干脆換成便服入城,這樣也可以省卻許多麻煩。
此乃其一。
第二點呢,那人說進城就是為了采買,可為何卻要出動一個小旗來做這件事?小旗算不得什么,但好歹也有個從七品的官身,這事兒理應讓手下校尉來辦。
除非,這支出來執行某項公務的錦衣衛中,官職最小的就是這個小旗。
而這種情況可謂少之又少,除非是出現了需要秘密捉拿的叛黨之類的要務,那就是千戶坐鎮,百戶帶著總旗和小旗出動,那就更加不該不通知沿路的旗所,錦衣衛同氣連枝,沿路的這許多總旗和小旗理應效力才是。
還有第三點。
那個小旗購買了一大堆鞋襪,這說明一眾錦衣衛趕路甚忙,甚至馬匹可能都死在路上了,所以才會雙腿趕路導致鞋襪磨損,需要更換。
什么情況會導致馬匹死在半路?哪怕是八百里加急,沿途的驛站也絕對有充足的馬匹補給,斷不至于出現這種情況。
那么就只有一種可能,這些錦衣衛在途中遭遇廝殺,馬是被敵人弄死的,不管是投毒還是在交手中殺死的,只有這樣的情況,才會導致這些錦衣衛必須依靠雙腿,一二一的趕往下一個城鎮,才能得到補給。
而這樣的話,其實只需要問一下城外賣馬的商人,查一查今日他們的賣馬記錄就知道了。畢竟,馬匹在明朝雖然不是什么禁品,但終歸屬于重要物資,所有馬匹的買賣都是要嚴格登記一點兒差錯都不能有的。
而之所以程煜認為需要問的是賣馬的商人,而不是驛站的驛丞,畢竟驛站是有責任為公務人員更換馬匹的。那是因為程煜篤定那個錦衣衛小旗沒說實話,他們絕不是住在驛站,甚至他們并不希望驛站的人知道他們來過,所以他們絕不會找驛站補充馬匹,只會找賣馬的商人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