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開打,那就是絕不會收手的,程煜剛才就暗示過,他不喊停是絕不能停的。
于是乎,校尉打的手都軟了,而宋小旗也終于抵擋不住,頭一歪,昏死了過去。
程煜滿意的點點頭,他要的就是這個效果,此時此刻,他已經當著整個衛所的面,把宋小旗的罪名立住了,那么他接下來的所有行為,就都是合乎法理的,任何人都無法指摘。
只要帶走了宋小旗,接下去的一切就都只由程煜一個人說了算了。
“這無法無天的東西,居然這么不扛打,這就暈死過去了?行了,你們幾個,去將同僚召集回來,宋小旗罪大惡極,我要將其押至塔城旗所詳加審問。”
一句話,蓋棺定論,縱然有人知道這里邊貓膩太多,但此時此刻,誰敢跟程煜遞牙?這會兒幫宋小旗說話——且不論有沒有人真的愿意幫他——那完全是在觸碰程煜的逆毛,很容易會被程煜打成同案犯。
三名校尉各自散去,手中都拿出了掛在脖間的哨子,這是錦衣衛特有的,能夠發出特殊聲響,用于召喚同伴傳遞消息的工具。
不同方向的哨聲接連響起,很快,從遠處傳回類似的哨音,逐一回應,這表明在外的所有校尉,都已經收到了消息,他們知道,已經找到人了,可以回衛所復命了。
而衛所里,程煜也已經安排人,將宋小旗裝了囚車,又將那三名“案犯”綁好堵嘴,扔上馬車,只等所有校尉回來。
校尉全部回到衛所之后,程煜下令,由山城的十七名校尉跟隨自己押解宋小旗等人同去塔城,而他帶來的六名校尉,則留在山城衛所值守。
臨走前,程煜沒忘記把那兩名知道一些內情的力士喊上,說是他們剛才審訊有功,足見他們是審訊的一把好手,要帶回塔城繼續協助后續的審問。
雖然帶走的,都不是自己最熟悉的手下,但程煜相信,這幫校尉,哪怕跟宋小旗私交再好,這個時候也絕對不敢在路上玩什么花樣,程煜已經定了宋小旗的罪,他們若是敢放了宋小旗,可視為劫囚。那可不止是死罪那么簡單了,甚至有可能是陵遲的罪過。
而留下的六名校尉,全是程煜一手帶出來的人,他們會知道嚴格控制衛所上下,絕不會允許他們任何人有機會把宋小旗被程煜帶走的消息傳出去。
一行人,浩浩蕩蕩,既是錦衣衛辦案,又有押解蒙頭重犯的囚車,城門口自然不敢有任何的怠慢,大開城門放行眾人,就這么押著宋小旗往塔城而去。
來時,只花了三個小時,可回去,就沒有那么快了,加上途中停下來吃了頓午飯,等程煜押著宋小旗回到塔城的時候,甚至都已經過了酉時,塔城的城門早已關閉。
但是程煜有錦衣衛的身份,又是押解人犯,守城的營兵自然不敢不放行,讓程煜簽了手續之后,開了門,放眾人進來。
回到旗所,塔城的小旗和校尉們已經等了一天了,由于程煜離去時的吩咐,他們所有人都沒敢下值,依舊在旗所等候。
將宋小旗四人押入牢中,找來信得過的力士嚴加看管,又讓知事那邊安排了山城那幫校尉和力士的住處。
住進了那處小院,雖然程煜立刻讓人安排了好酒好菜招待著,但光是讓他們全都卸了所有器具兵刃,并且門口還安排了兩名塔城的校尉值守,這幫山城來客就知道,他們這是被監管了,宋小旗的案子不結,他們只怕無法離開。
雖說錦衣衛都有功夫在身,翻墻越院不在話下,但既然門口有人值守,就意味著暗處也必定留了人手,錦衣衛做事的方式都是一致的,更何況他們本就是程煜手下的兵。
自然一個個老老實實的,聚在一起吃酒閑聊,話題當然離不開宋小旗,但誰也不知道程煜這葫蘆里究竟賣的是什么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