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坐在布蘭妮-斯皮爾斯旁邊?
我去,克里斯蒂娜-阿奎萊拉,快點給我換位置。
我要坐在卡森-戴利和弗雷德-德斯特旁邊,
聽他們討論她先吸的是誰的老二……”
嘻哈音樂一向口無遮攔,但絕大多數說唱歌手,炫耀財富、權勢或者性吸引力的時候,基本上都不會指名道姓,或者只拿沒有名氣的素人開刀。
你把你街區里所有姑娘都睡了一遍,或者昨天剛把巷口夜店里的黑老大開了個瓢,這種故事,不會激起任何負面反應,大家都只是當成樂子,圖個痛快而已。
在美式社會里掙扎的普通人們,需要這種美式風格的爽文作為精神食糧。
只有極少部分勇士,會真的把平時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名流寫進歌里——這里說的寫進歌里,并不是像“wakeupthefeelglikep.diddy”那樣,無下限地去捧別人臭腳,而是真的把對方作為攻擊的對象來戲謔摧殘。
比如坎耶。
在《fao》里點了一句泰勒-斯威夫特,結果跟后者徹底結下梁子,被她從各方面追殺到現在,這個慘痛的教訓,足以讓幾乎每個有點名氣的rapper,對這種創作方式敬而遠之。
在好萊塢,劣跡斑斑不可怕,哪怕三進三出重刑犯監獄,也有全球巡演賺大錢的機會。跟嘻哈同行掐架也不可怕,不少beef都是雙方你情我愿的商業炒作,就算真是血仇死敵,那也通常是江湖事江湖了,贏了地位進一步提升,輸了找機會再反將一軍。
哪怕把對方罵急眼了,找人在街上把你干挺,也能像2pac和biggie那樣,以悲劇英雄的形象,贏得身前身后名。
但極少有人會把矛頭對準代表大眾文化的流行明星。第一,對方不會寫歌diss回來,單方面語言侮辱別人不光沒意思,還會被冠以“霸凌者”的稱號,失去聽眾的愛戴和追捧。畢竟,樂迷對rapper的要求,跟影迷給魅力反派制定的標準差不多——你可以是個惡棍,但最好是個只欺負其他惡棍的惡棍,別去招惹好人。
吹牛老爹就是最好的例子。如果他干的壞事只是聘請殺手去終結仇敵,那再死100個2pac也沒人會看低他,反而會把他捧到嘻哈帝國的王座之上。但一條在酒店走廊上追著女朋友暴打的視頻爆出,便能瞬間終結他的職業生涯。
正是因為有這樣行業默認的潛規則,slishady的橫空出世,才會讓所有人感到無比震驚。
他是真的口無遮攔、膽大包天,想罵誰罵誰、絲毫不顧及后果,人擋殺人、佛擋殺佛。
最重要的是,slishady出現的時期,不是在左傾思潮的引領下,社會包容度無限提升,任何荒唐行徑都能找得到支持者為其辯護的2010年代,而是保守主義仍然大行其道,9/11事件讓全美國集體右轉,正統青少年偶像站在娛樂圈食物鏈頂端的2000年代。
“不管你們承認與否,
我比你們這群rapper里90%的人都更屌,
這就是為什么小孩子們像磕藥一樣瘋狂渴求我的專輯。
按照這個速度下去,
到我三十歲的時候,
我會成為養老院里唯一一個還有精力調情的人……
人人都可以是隱藏在社會里的slishady,
他可能在漢堡王工作,往你的洋蔥圈上吐口水,
或者在停車場里游曳,
搖下車窗,啟動引擎
朝你大聲咒罵。
所以,請真正的shady站起來,
把每只手的那根手指都豎起來,
然后去驕傲、去放肆、去失去控制。”
舞臺上,早就褪去往昔那份張揚狂妄的阿姆,游刃有余地駕馭著每一段主歌。而到了副歌部分,他則會將手中的麥克風對準舞池里的七萬五千名觀眾,由他們來大聲喊出slishady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