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而言之,我們的服務內容,或者說經營目標,與環球、索尼和華納這些傳統音樂工業巨頭有本質的區別。”韓易打了個總結,“我們在乎的,不是‘內容控制’,而是‘資產運營’。”
“很有趣。”史蒂薇微微蹙眉,看上去興味盎然,“那藝術家們能從這些‘資產運營’中得到什么呢”
“最簡單也最粗暴的,就是里奧剛才提到的,一次性現金變現。”韓易攤開手,回答道,“如果我們將藝術家視作一個個創業公司,那么我們會發現一個最致命的問題——藝術家沒有像其他創業者那樣成熟的退出機制和退出渠道。app開發者可以拿錢退出,連鎖餐廳經營者可以拿錢退出。教育、時尚、健康、旅行、科技、房產、家裝……任何行業,都可以在某一時刻拿著資本提供的現金瀟灑離場,完成一次真正的成功創業,實現財富自由。”
“但音樂人們不行,他們辛苦創造的版權,只能通過特定幾個渠道,少量多次地持續變現,而不能在他們最需要的時候,瞬間為他們帶來充裕的現金流。你看,現在全球范圍內,有幾家金融機構愿意拿音樂版權作為抵押物提供貸款哪怕愿意,他們的估值又能真正反映出這些版權應有的價值嗎”
“音樂版權的估值遲遲無法提升,并不是因為它們不值錢。相反,在流媒體時代,在這個人人都可以免費聽歌,只要點開spotify就能創造版稅收益的時代,音樂版權的價值應該水漲船高才對。音樂版權的價值之所以還沒有被資本市場重視,是因為現在的買家太有限了——寥寥幾個規模以上的版權收購案,都發生在版權發行公司與它們的簽約藝人之間,這種合作伙伴買斷另一個合作伙伴的案例,無法從根本上提振市場的信心。”
“只有當人們發現,原來環球、索尼和華納之外的玩家,也能參與版權交易的游戲,原來音樂工業生態之外的資本,也可以投資音樂作品時,音樂版權的價值才能增長到,它們在一個自由競爭的正常市場里,應該體現出的高水平。”
“我同意你的觀點。”史蒂薇-妮克絲不是一個生意人,但這并不代表她沒有一個聰明的頭腦,“買家越多,價值越高。就像房屋買賣一樣,競價的人越多,拍出高價的可能性越大。”
“沒錯。”
“但是……”抿了一口威士忌,史蒂薇話鋒一轉,“這種收購的手段,固然能夠在短時間內提升音樂人的收入,可一次性買斷,也會使音樂人喪失未來增值收益,不是嗎換個角度來看,小眾的,沒有那么受歡迎的創作者,也會因為缺乏市場驗證,難以獲得融資而無法受益,加劇行業兩極分化。”
“任何一種革新的商業模式都是有利有弊的。”韓易的應對非常坦誠,“我們提供的是一種退出機制,而不是一個對音樂人所有困境的萬能解決方案……事實上,里奧和我,還有許多有識之士共同推進創立的這家音樂版權管理基金,還有另外一種模式——那就是跟音樂人進行長期的版權合作。藝術家們可以向我們出售一部分版權收益,再保留一部分版權收益。這樣做,不僅能夠在短期內獲得大量現金,還能夠享受到資本化運營之后,愈發高企的估值提升。”
“你們考慮得很周全。”
“不同的藝術家有不同的需求。”韓易笑著點點頭,“就像每首歌都有獨一無二的特質一樣,我們為每一個音樂版權提供的合作模式,也會是獨一無二的。”
“那你覺得……如果是我的話,你們會提供什么樣的合作模式呢”
史蒂薇將玻璃杯放回長桌上,引發了回廊里一陣悠遠沉悶的聲響。
“一次性買斷,還是長期合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