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雄一開始沒當回事兒,仔細詢問才發現事情竟然如此恐怖,犯罪分子竟是如此猖狂。
原來那個婦女叫曾小燕,一天打工的她下班很晚,路過一段比較偏僻的馬路的時候,突然聽到有人在喊她“媽媽”,并且呼叫她的名字,那熟悉的聲音讓曾小燕嚇了一跳,停下來環顧了四周并沒有發現有人就以為自己出幻覺了,正要繼續往前走的時候那個聲音又響起來了,并且像是刻意地壓低嗓子不讓其他人聽到,曾小燕猛地往一處黑暗角落看去,卻看到一個頭發長長臟兮兮十二三歲的孩子坐在一個四輪小拖車上,兩條腿不見了,一只胳膊不見了,上面只長了一個圓圓的肉包,這分明是一個殘疾乞丐,怎么會知道自己的名字,還叫自己媽媽?
她走過去問那個小乞丐是誰,怎么會知道自己的名字,那個小乞丐說:“我是你兒子阿寶呀。”
曾小燕仔細看去,對方被烙鐵毀掉的面容依稀可以看出自己兒子曾經樣子!
頓時她流下眼淚,又詢問幾句,再次確認對方就是自己失蹤多年,又苦苦尋找多年的兒子阿寶!
但一個活潑可愛的孩子怎么會變成了一個沒了手腳的殘疾乞丐?他到底經歷了什么?
她頓感后背發涼,亂了陣腳下,做事完全沒有了分寸,那個小乞丐也激動萬分,卻忘記了提醒自己的母親做最重要的事情:先把他救出去!
就在這時,來了一輛面包車,從車上下來兩個兇神惡煞大漢。
兩個人發現了不對勁,就走了過來質問曾小燕在做什么?并且威脅道:“別再多管閑事,砍了你!”
曾小燕說小乞丐是自己兒子,要救他,卻被一名大漢狠狠地踢倒在地,隨即合伙把小乞丐像貨物一樣抬起來丟上面包車,揚長而去,任憑曾小燕在后面撕心裂肺地喊叫。
顏雄問過曾小燕,為什么當時不報警呢?曾小燕說孩子剛失蹤的時候就報過警,他們都不怎么管的,甚至一句回話都沒有,更別說什么立案,除非親眼看到了人,否則都不可能,他們會說自己沒有證據,因此她也慢慢死了這個想法。
當時顏雄正在事業上升期,想要從探目扎職成為探長,急需業績展現才能,于是就不顧身邊人反對,接下了這個案子。
在偵辦這起案件過程中,算是讓他“大開眼界”,明白了人性可以泯滅到何等程度。
按照知情人所說,一開始那些幫派搞來的殘疾人都是“租來”的。
比如他們得到消息哪里有誰家的兒童是殘疾的,他們就會找到這家人談價錢,你這個孩子租給我吧,一年給你300港幣還是500港幣,領了這筆錢這孩子這一年就歸我管了,很多貧困人家看孩子是個殘疾,家里也實在撐不下去,也只好如此,至少孩子有口飯吃,這種已經是算好的了。
因為看到利潤實在太大,這些邪惡幫派的欲望徹底被激發,惡念頓生。他們開始向外面來尋找,甚至去騙,去搶,去偷,那些孩子一旦落入這些人手里,這輩子也就廢了。
他們對這小孩子根本就沒有感情可言,到小孩子一兩歲的時候,會把他的手腳折斷弄殘了繼續當道具掙錢。
有一個三四歲被拐來的小女孩子,長得水靈靈的,他們拿著木棍磚頭往小女孩腿上砸,小女孩子驚恐萬狀哭著喊媽媽,小女孩的腿被砸斷了,只是簡單地給她上點止痛藥,消炎藥都不給涂,就讓那傷口爛到流膿,越慘越好,傷口愈合了,他們還要往上面敲出血來,就是不能讓它全好了,這樣雙腿就變殘廢了。用他們的行話來說,這叫賣相好,包相好!越丑越能來錢!
至于這些幫派為什么可以無法無天沒人敢管,按照顏雄調查得知,都是有人罩著的。
為此,顏雄在偵辦此案時不惜開罪很多同行前輩,最終把曾小燕的兒子解救出來,順便也把那個幫派徹底打掉,算是做了一件真正仗義的事兒。
本來經過此役,顏雄得罪人太多是沒法升遷的,剛好港督府那邊下達命令獎勵這起案件的負責人,也就是顏雄,說顏雄做了很多警察沒有做的事情。
為此,顏雄不但沒被罷官,還直接升遷,晉身四大探長行列。
此刻,顏雄得知這個該死青龍會竟然也搞這一套,再也忍不住,拍案而起道:“老子要滅了他!”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