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頭時間定于到達臨城站的第三天上午十點半。
方如今如法炮制,再次寫下“十點半”三個字,并畫了圈。
這個時間與周新剛接到的報警電話中提到的鬼貨交易時間幾乎一致。
到底是巧合,還是另有原因,確實耐人尋味。
根據監視的行動隊員回憶,“鷂子”自從住進湖邊村飯店之后,一直到去一壺春接頭,就沒有走出過房間半步,就連用餐也都是在房間里進行的。
那么,他是什么時候去的位于大興銀行的市銀行公庫呢
當然了,為了避免被發現,負責監視的行動組組員并沒有靠得太近。
這是張鑫華的命令,他不想讓“鷂子”覺得自己沒有誠意,便特意囑咐手下隊員給予“鷂子”一定的個人活動空間。
第一遍看卷宗的時候,方如今也想過這個問題。
既然“鷂子”已經在行動組的監控之下了,為什么不直接在湖邊村飯店進行交易,那里豈不是更加的安全
直到反復卷宗,他才想明白其中的關節。
“鷂子”之所以表現出對張鑫華的信任,實則是有恃無恐的表現。
他的身上有張鑫華最想要的情報,而張鑫華并不確定情報是否就在他的身上。
張鑫華擔心惹惱了對方,從而導致停止交易。
在情報沒有到手之前,這次接頭的主動權始終都掌握在“鷂子”手中,而張鑫華也只能是聽從“鷂子”提出的要求。
至于大興銀行的市銀行公庫保險柜,吳劍光私下認為是張鑫華的監控布置有漏洞,給“鷂子”了機會,令他完全可以在飯店里同其他人從容地接頭,又或者是趁著行動組的監視人員不備偷偷溜出去。
這符合吳劍光的一貫作風,始終以自己極端的利己主義世界觀去度察身邊的每個人、每件事。
張鑫華則認為“鷂子”斷無親自去銀行公庫的可能。
銀行只有在晝間開門營業的原因,而這個時間段,他在飯店的前后兩個門口都安排了人,“鷂子”一個大活人要是在白天眾目睽睽下走出飯店,監視的行動隊員不可能沒看到。
否則,他們也就不用吃這碗飯了。
房間的電話記錄也都查過了,只有一個打出的,便是通知在一壺春接頭的。
這樣來看,方如今更加傾向于“鷂子”在飯店里便已經和人完成了接頭。
接頭人將“鷂子”托付的重要物品或者是情報帶出了飯店,先是存在了保險柜,又返回來將鑰匙交給“鷂子”。
也就是說,他們在行動隊員們的眼皮子底下,神不知鬼不覺地完成了兩次接頭。
張鑫華懷疑這是一女二嫁,甚至是多嫁。
張鑫華給出的價格是二十根小黃魚,如果還另有買家的話,相信價格也不會較之低多少。
什么人會出如此高的價格購買情報呢
張鑫華認為首先應該排除紅黨的地下組織,理由主要有兩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