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先生的律師馬上以涉及此事的會議錄等為證據欲推翻這些高管的言辭。
法庭推事即要求茍經理在下次庭審時將議事錄、資本簿、股票存根、股款、收據等重要簿據帶來審查。
第四次開庭,庭審依然沒有進展,茍經理也不敢將簿據帶來。
這次,法庭推事知道茍經理故意推諉,嚴令他在三天內將所有相關簿據送呈候核。
在庭上則是繼續審問被告,所得證詞與前幾次無異。
就在銀行倒閉將近三月,法庭上又多出原告十一人,聘請律師對該行董事和總經理等提起詐騙侵占的訴訟。
這次仍然只有茍經理到庭,所幸所有簿據都已按期呈交。
各位原告通過律師向法庭提交了證據,證明儉德銀行雖然面臨倒閉,但仍大做廣告,號稱建行六周年之際要給儲戶增長匯率從而吸收了不少存款,而等到銀行關張,則自說自話收回了該行股票,欺騙存戶,侵占存款。
原告們要求將被告治罪,還想收回被騙的本息。
茍經理方面,則一味要求延期,想與原告和解;一邊則在市面上以六成現款收買該行留在那些并不那么富有的儲戶手里的存折。
第六次開庭,被告換了一撥人,這次茍經理沒有到庭,反而是其他幾名董事到庭,陳述事件經過,并把該行的倒閉歸罪于陳先生的控告所致。
但這卻騙不了法庭推事,法庭推事認為,陳先生不僅認股,還有不動產的押款,是下了血本維持銀行的。
時至今日,銀行倒閉,令陳先生蒙受了重大損失,不論是從法律而言還是從情理而言,銀行的董事既然在其位,就必須謀其職,承擔相應的責任。
事實上,打官司不僅被告累,原告也累。
該銀行舞弊一案綿延已半年,不管是茍經理一方,亦或是陳先生一方都已索然無味希望盡快結案。
在第七次庭審中,法庭推事提出被告方將所有賬簿交由法庭所指定的清算人進行檢查,清算費用則由原告方承擔時,被告律師表示,已和原告進行磋商,和解已略有眉目。
原告律師也表示同意并提出了自己的要求:由被告方提出保人,再行集資還款;如果超過時限仍然不能拿出現錢,就由保人負責。
事已至此,總算才有一個結果。
但最后的結果卻是,陳先生等人仍舊是虧了一大筆錢,銀行的大部分賬目成了壞賬。
此刻,銀行經理看著眼前曾經屬于自己的財物,心都在滴血。
這些財物,是他多年的心血,是他費盡心機、不擇手段得來的。
“可惜啊,可惜……”
目光在那些財物上游移,仿佛是在告別。
這些財物,本可以讓他過上更加奢華的生活,本可以讓他在人前更加風光。
可是現在,一切都化為泡影。
仇恨的火焰在他的眼中燃燒,恨不得將翻箱倒柜的特務們千刀萬剮,但偏偏不敢與方如今對視。
正所謂恨意雖濃,他卻無能為力。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