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3章一個大膽的想法
耐克擔憂的一點是陳然太年輕了。
他出名的時間甚至比漂亮國的天之驕子勒布朗詹姆斯還年輕了幾歲。
這意味著什么
這份合約結束之后,陳然才20歲半
如果續約的合同期限是4年的話,那么下一份合同到期,陳然也還不到25歲。
甚至有可能更年輕
因為他的經紀公司開出的條件是,如果陳然和耐克方面達成新的合同,是直接在現有的合同上重簽。
這意味著剩下一年合約作廢,直接以新合同替代。
如此一來,陳然的下一份合同到期后,甚至還不滿24歲。
兩份代言合同都走完,連24歲都不到,比nba許多球星走完新秀合同還小。
那么下下份合同,會是多大的金額
想想就讓人頭疼。
雙方都在想著利益最大化。
華夏的體育市場是很大,經濟也發展很快,但其成熟程度遠遠比不上美國和歐洲。
因為華夏的職業體育太落后了,比如像cba和中超,其實在耐克高層看來,跟草臺班子沒什么區別,處處透露著業余和荒唐。
管理者更是業余到極致,經常屁股決定腦袋。
陳然在美國和歐洲的確知名度不低,有著廣大的球迷數量,但他畢竟是外來戶,比不過他們本土的級巨星。
像姚名,或者頂尖的亞洲足球明星,他們至少是人家的國家里參加職業聯賽,為那邊的職業俱樂部打工服務,這性質是截然不同的。
陳然滿打滿算,在北美的時間也就3月的陽光雙賽和8、9月的北美賽季。
然后再加上華夏市場。
這個代言費,可能還能有盈利,但利潤空間不大了。
3000萬美元一年的代言費,是勒布朗詹姆斯的兩倍,是科比布萊恩特的三倍。
要是耐克方面這同意了這個價格,那些nba巨星也會施加壓力。
同樣,還有歐洲的足球巨星們。
因為足球是阿迪達斯的領域,而耐克也搶奪這塊市場,必須溢價競爭。
于是,雙方在經過了十余天的來回拉鋸之后,依然沒能達成協議。
耐克已經將價格抬到了2100萬美元,而陳然經紀公司的要求是2600萬美元,差額還高達500萬美元。
當然,目前離陳然合同到期還有一段時間,雙方也并不急于一時,便這么繼續耗著。
在2005年國慶之后的第一天,深圳方面終于傳來了好消息。
他們如愿拿下了ta年終總決賽的舉辦權,時間和魔都一樣都是四年,從2007年2010年。
這意味著在2007年和2008年這兩年,華夏將同時舉辦at和ta年終總決賽。
當然,比賽獎金和出場費都將創新高。
可是這能賺錢嗎
沒事,反正會有一大堆贊助商來買單,而華夏球迷想要購買球票,親臨現場,根本花不了多少錢。
此刻,陳然已經返回了魔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