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爵大人,我得感謝您的慷慨,若不是您借給我的那兩萬芬尼的錢財,我也不可能敲開鮑爾溫伯爵的府邸,沒有鮑爾溫伯爵的幫助我的軍功也就無人伸張,獲得采邑的事情也就遙遙無期。”
“也幸虧您的慷慨,我才有余財召集青壯購置武器盔甲裝備領民同施瓦本人戰斗”
大衛舉起了手中酒杯,起身朝亞特深深一躬,誠摯說道“亞特大人,從普羅旺斯戰場您伸出正義之手從地獄火中將我救出,到慷慨解囊為我指明道路。沒有您,也就沒有我和我收下伙計的今天,這杯酒代表我對您最誠摯的敬意”
大衛一口將杯中酒灌進肚中。
亞特也舉起酒杯回敬后一口飲下。
“這次我帶來了兩萬芬尼的錢款和一匹從施瓦本人那兒繳獲的戰馬。錢幣是還給您的,戰馬是作為您晉升男爵的賀禮。”戰爭的獲利是豐厚的,幾場戰斗下來大衛的錢袋就鼓囊了起來,行事也慷慨大氣。
亞特如今是真的缺錢,所以他也不和大衛客氣,“大衛爵士,兩萬芬尼和戰馬我都收下了”
大衛一行并沒有在山谷男爵領多做停留,因為這次他南下前到貝桑松拜訪了鮑爾溫伯爵,鮑爾溫秘授了大衛“訓養士兵,以備驅使”的使命,所以他要急著趕回采邑繼續訓練士兵,隨時接受鮑爾溫伯爵的征召。
七月末,亞特在民政和軍隊中分別召開了一次議事會軍議會,這兩次大會只做了一件事宣布軍隊法令和民政法典。
新兵招募的事情還沒有正式啟動,所以軍隊現有的人數不算太多,亞特麾下所有戰斗組組長含享受待遇的其他士兵戰兵和軍官都在軍官學院中接受軍官訓練,所以也不用另行召集。軍議會上,亞特親自署發并宣讀了軍團法令。
軍團法令分為三個大的部分,包括禁令十八條、治軍十五條、晉退六條。
軍法最為重要的是禁令十八條,包括“五斬、六撻、七罰”。
“五斬”即戰時違抗軍令,斬首;戰時臨陣脫逃,斬首;戰時擾亂軍心,斬首;軍中私斗奪命,斬首;私藏巨額戰獲,斬首。
“六撻”指六種受到軍棍懲處的情形,即平日頂撞長官、軍中私斗傷人、偷盜軍資物品、戰時丟失武備、訓練偷奸耍滑、欺壓良善以及主官認為需要鞭撻的罪責,“六撻”在戰時或緊急狀態下可由主官升罰為斬首。
“七罰”泛指需要接受罰沒軍餉或是關押禁閉的輕微處罰,比如軍官識字不合格、士兵訓練未達標、士兵之間爭功奪利、行軍列陣喧嘩等。
治軍十五條則包含士兵訓練內容標準、戰陣技巧、士兵軍餉待遇、武器盔甲保養配備、行軍扎營巡邏哨衛、軍隊輜重籌集運輸等日常管理涉及的事項。
晉退十條則包含了士兵軍官軍功的核算、軍賞發放的標準、晉職晉級的軍功要求、降職降級的懲處標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