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長。”古美門立刻補救道,“方才原告代理人主張按照適用投影法進行計算得出的土地面積,屬于事實問題,而非法律適用問題,應當在法庭調查階段提出,而非在辯論階段進行討論。”
話音剛落,北原立刻反擊道“應當適用何種方法來計算被侵權占據的土地面積,屬于法律適用問題。至于面積究竟為多少,其舉證責任應當由反駁原告主張的被告承擔。雖然,方才原告代理人提出了投影法下得出的土地面積,但其不是舉證,只是一種說明。具體被侵權的土地面積數額,應當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舉證不能的,其不利后果由被告承擔。
古美門緊鎖的眉頭,已由小山丘一般高。
這位勝率百分百的律師,也在這場庭審中出現落了下風的局面。
然而,畢竟是經驗豐富的大律師,在察覺到了方才自己中了對方的陷阱之后,古美門再度反應過來對方民事起訴狀的訴訟請求只記載了拆除承重柱,而沒有記載賠償要求。只要牢牢抓住對方拆除承重柱的請求,進行反駁,就能立于不敗之地。
此刻,在古美門準備的彈藥之中,只剩下了最后一發子彈。
這位勝率百分百的律師,上前一步,開口道“裁判長。民法規定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即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權利濫用
所謂權利濫用,即雖然權利人是在行使其正當權利,但該權利行使的方式卻對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利益造成極大損害。此即權利濫用。例如,居民可在其所有的公寓里存放私人物品,此為其私權。但如果其存放爆炸物或其他危險化學品,則會構成權利濫用。盡管該房屋為其私人財產,但存放的爆炸物或化學品卻會對鄰人的利益造成極大損害
古美門環顧著法庭四周,繼續說道“裁判長。判定權利行使人是否符合權利濫用原則,在于比較其行使權利取得的利益大小,與對他人或公共利益造成的損害。倘若行使權利取得的利益極小,而該權利行使卻對他人或社會造成的損害極大,那么即會構成權利濫用情形。”
“本案之中。原告要求被告進行拆屋還地。其中,酒店占據原告的土地僅為2平方米。由于其逾越地界建筑物恰為承重柱,一旦拆除,那么整間76層酒店將全部被如數拆除。整座摩天大樓改建時間花了整整兩年,耗盡無數人力物力,總造價高達720億円。”
“然而,即使拆除整座酒店之后,返還給原告土地又能作何只用按照建筑用地法定空地法,該兩平方米的土地屬于原告必須用作法定空地的地帶。也就是說,即使被告將此兩平方米的土地,返還給原告。原告的用途也僅僅能夠用作法定空地。原告要求返還土地所得的利益,近乎可以忽略不計。”
“裁判長。”古美門站到了審判席面前,看著臺上的七位裁判官,“原告明知占據涉案土地的建筑部件為承重柱,據此仍然要求酒店將該承重柱拆除。再加之所返還的土地亦只能作為法定空地,不能作為它用。綜上,兩點考察,原告行使該等權利系以主要損害他人為目的,符合權利濫用情形。據此,法庭應駁回對方訴訟請求”
古美門的最后一發子彈射出。
這發名叫“權利濫用”的兇猛子彈,仿佛發出破空之聲,朝原告席擊來。
在場的旁聽市民們,還有些沒有反應過來,究竟什么叫做“權利濫用”。然而,此刻一些懂得法律的專業人士,已經皺起了眉頭。在過往拆屋還地的糾紛之中,的確有裁判所引用過“權利濫用”原則,來否認返還土地的訴訟請求。而現在本案之中,僅因返還兩平方米的土地,就要拆除整座摩天大樓,那么適用“權利濫用”原則可能性的前所未有的增加。原告方,真的危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