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的抵押權被撤銷了,這到底怎么辦?!”總務大臣寺田坐在會議室內急切地問道,“難道,就沒有其他辦法嗎?!”
“如果說在之后的債權人會議中,銀行所占的債權比例,能夠高到足以通過一切表決,那么重新進行抵押資產的重整預案,仍然有可能獲得通過。”谷本律師回道。
“那要怎么保障銀行的表決比例。”寺田進一步問道。
“總務大臣,銀行現在不便浮現在明面之上。我們可以將銀行債權偽裝成日鋼對其他會社的欠款。”玉城說道,“只要這些會社和銀行于債權表決時,進行聯合行動,那么就能夠確保銀行始終是具有絕對優勢,甚至所占的債權比例可以達到三分之二。”
“可是,現在這樣做會不會太晚了。”寺田說道,“并且我也了解破產法律的一些規定。現在關于日鋼所有的衍生訴訟,都必須由東京高等裁判所來進行管轄。如果其他會社虛構債權,起訴日鋼的話,那么最終也是由東京高等裁判所來管轄,我們可能又會被那位北原律師阻擊。”
玉城這一次露出了自信的微笑,“寺田大臣,我們有逃避破產專屬管轄的辦法。這個辦法就是——仲裁。”
【逃避破產專屬管轄——仲裁】
【企業一旦進入破產程序后,所有訴訟都將由破產法院進行管轄。這種做法就叫做破產專屬管轄。但是法律卻沒有規定仲裁案件該怎么處理。所謂,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方式。即當事人雙方約定由民間組織的仲裁機構來裁決他們的商業糾紛。這即是仲裁協定。有了仲裁協定以后,仲裁機構出具的仲裁書,就相當于擁有判決書的效力,并且仲裁往往是一裁終局,沒有上訴機制】
“簡單來說——”玉城開口道,“破產法律只是規定了訴訟案件必須專屬管轄,但沒有規定仲裁案件進行專屬管轄。也就是說,對日鋼提起的商業仲裁,將繼續由仲裁機構審理,而不是由東京高等裁判所進行審理。”
“我們完全可以借用空殼公司,與日鋼簽訂虛假合同,然后對日鋼提起虛假仲裁,要求日鋼還錢。由于仲裁是秘密進行的,并且不用經過東京高等裁判所。仲裁機構可以制發大量的仲裁決定書。”
“這些仲裁決定書記載的日鋼債務,都由銀行進行實際控制。這樣一來,就可以保證銀行于債權人會議中穩坐江山!!!”
玉城提出了一個極為狠毒的法律計劃。
是的——
一個繞過東京高等裁判所的構想!!!
通過仲裁,炮制出日鋼額外的債務。
然后銀行就利用這些空殼公司,作為真正的債權人,在幕后操控。
聽到這個計劃,在場的眾人都不由得由衷感嘆道玉城等大律師的能力。竟然能夠在密不透風的法律規定,硬生生地撕開一道口子,突破東京高等裁判所的專屬管轄!!這就是深耕破產法多年,帶來的恐怖專業能力!!
寺田也忍不住流露出了贊賞的表情。島美穗也點頭表示認可。至于日鋼的高層和銀行代表們,更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絕處又逢生!!
玉城看著她手中的匯報文件。她有信心,這一次一定要徹底擊潰北原!!是的,北原!!當你還沉浸在贏下銀行抵押權訴訟的時候,你將會在一天醒來發現——數不清的仲裁裁決文書,將徹底淹沒你們車間承包商的債權!!
(本章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