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魏廣德進了翰林院,看到禮部和吏部高官居然都到了這里,畢竟像李春芳、嚴訥、董份、高拱這些人,可都是翰林學士,也難怪要禮部和翰林院會同商議。
其實袁煒身上也有翰林院學士頭銜,不過他是現在大明朝內閣唯二的大學士,自然不方便列席。
不過李春芳的初稿,卻早已經擺到了他和徐階的桉頭。
這年頭可沒有復印機,一切都要靠人工抄寫,由禮部書吏抄寫也只有十余份條例,所以自然不可能做到人手一份。
不過還是大致分了下,至少學士、侍讀、侍講學士手上都是人手一份,至于張居正、魏廣德這樣的侍讀、侍講也有,都是各自坐在下面默默觀看。
其他人就只能等著了,或者根據一會兒商議時候提出來有待商榷的條款,他們也就大致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應該說,李春芳奉旨編錄的宗藩條例,本質上就是對朱元章當年發布的皇明祖訓的一次小改動,或者說打補丁。
洪武二十八年,明成祖朱元章頒布皇明祖訓,為后世子孫定下不易之法。
諸王分封是朱元章政治設計的重要環節,因此皇明祖訓中關涉藩王內容甚多,其實主要就是涉及爵位分封承襲以及宗室不同于平民、臣僚乃至勛戚的法律特權。
當初朱元章制定的祖訓,因為大明建國時間過短,很多存在的問題都沒有爆發,尤以宗室承襲及之后的問題,說白了就是朱元章也沒想到宗室人口會在嘉靖朝來了一次人口大爆炸。
而這次的宗藩條例,則對大部分存在問題的項目都有更改,也更加細化,針對的自然也是限制。
李春芳編寫的宗藩條例一共有67條細則,魏廣德只是粗粗看了一遍就知道李春芳和自己有相同的顧慮,所以條例中涉及親王本爵的條例僅有4條。
分別為第5則“親支襲封”、第7則“親王襲封”、第25則“親王削封”、第32則“請封生母”。
其中涉及親王利益的為第7則“親王襲封”,規定親王應襲封爵者,需等服滿并年歲已足方許請封,不許援引往年特例,服內陳乞。
防止親王過早襲封而領取歲祿,其實在正德時期就已經在做,只是沒有公開于紙面,現在李春芳是直接擺上前臺。
而對郡王一級的約束也是極其有限,只有區區數條。
其余幾十條,針對的對象則是中下層宗室,從將軍到中尉,可謂是一網打盡。
在明代宗室分為親王、郡王、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鎮國中尉、輔國中尉和奉國中尉八等,王一級自然是上層宗室,將軍一級為中層,中尉則是最下層,也是這次利益被剝奪最厲害的群體。
在魏廣德看到第51條的時候,不免一下子坐直了身體。
第51則“停給工價”,按條例規定今后郡王、將軍、中尉、郡縣主君房屋、冠服和墳價俱一概免給,這次倒是沒有把郡王遺漏掉。
想想也是,親王府是早就由朝廷建造好了的,而郡王、將軍、中尉則需要新建,都是地方上承擔相應工費。
不過這點開支對于郡王來說其實也面前可以承擔,可下面的將軍、中尉一級可就難了。
以前他們被冊封后就有官府準備相應等級的房屋、冠服,這可是一筆不小的開支,這么搞怕是有的宗室都要流離失所了。
想到這里,魏廣德抬頭看了眼上面的李春芳,此時他正在和旁邊的嚴訥、高拱幾人說著什么,或許也是在解釋其中的一些條文吧。
看樣子,貌似高拱等人也是第一次看到完整的宗藩條例,只是不知道他們的疑問到底來自何方。
不過以魏廣德對在座所有人,或者說整個文官群體的看法,大概率不會有人對條例大多針對中下層宗室有何不滿。
生在皇室,若是上層還好,若是中下層,那是真的有點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