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頭及此,魏廣德當即大聲道“陛下,此事內閣和戶部是有深思熟慮的。”
“哦,那說說。”
雖然有些不耐,可隆慶皇帝還是能聽進意見,所以打算聽聽魏廣德這次怎么說。
“當初朝中同意停罷一條鞭法,主要是因為山西剛剛經歷戰亂,山東又因此法而鬧出民變,朝臣們擔心繼續實施一條鞭法會引發地方上更多不安定因素,故而暫時同意停罷。
而之后根據內閣了解,山東民變是因為地方官胡亂攤牌丁役惹出的亂子。
江南施行此法,則完全沒有鬧出風波,可見實際上是地方官處置失當所致。
故而這次戶部部議,以江西為試點,先選擇數府施行一條鞭法,一年后總結成敗得失,再推行全省。
完善后的一條鞭法報戶部審議,通過后在江南各省施行,之后再在北方逐步推廣,此為善策。
內閣和戶部一致認為,不可因為去歲之事就因噎廢食,江南各高官期施行一條鞭法順利,并非僥幸,而是地方百姓也希望以此方式征收賦役。”
魏廣德侃侃道,接下來,魏廣德又把一條鞭法南北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向隆慶皇帝做了解釋,其實最容易生亂的就是在攤丁入畝上。
一條鞭法,其實就是把各類稅目化繁為簡,合并征收,同時一個和以前賦役制度最大的差別就是取消力役,把按丁、按戶征收的力役改為折銀征收,稱為戶丁銀,攤入田賦中征收。
賦稅一律征銀,用貨幣取代實物和力役,差役由政府雇傭。
同時改民收民解為官收官解,從征收到押運均有官府承辦。
由此,百姓在地方上繳納稅銀后也不用走上幾百里路,把賦稅運到指點地點,這可是省了許多的事兒。
當然,這一制度在南方比北方好執行的原因也正在此。
南方氣候溫暖,田地里農活遠比北方多,可以說一年四季農戶田地里就沒多少空閑的。
農民自然不愿意耽誤時間做這些事兒,現在好了,可以節省出時間繼續忙地里的事兒,官府包原了接下來的活計,多花錢也是應該的。
而北方,農閑時間則較多,官府推行此法,若分攤不均,農民自然不甘,由此極易引發民變。
說白了,這就是地域差別引發的問題。
南方田地產出多,而北方則少,大明稅制原則上都是統一的,當然個別地方因為朱元璋的緣故,較周圍重一些。
但拋開特殊情況不談,稅率其實一樣,這就導致南方農戶在承擔相同賦役后還能勉強夠活,而北方農戶則生活困窘。
明末,因為攤牌農稅被定為南北一樣,導致北方農民因活不下去揭竿而起,紛紛起兵造反,而南方則相對安定,就是這個道理。
這次,魏廣德就著重把南北土地產出差異告訴隆慶皇帝,讓他心里有個底。
雖然明朝的皇帝現在還保留著春耕祭祀的儀式,可對于土地屬實沒什么概念,只以為土地一樣,最多就是平地和坡地會有些許不同,卻沒有意識到南北土地產出差異巨大這個細節。
不過應該承認,當初朱元璋劃分天下府縣,以此定下來的稅額其實是科學的。
雖然現在有些跟不上時代進步,可并不能否掉他思路是正確的,只不過是明廷因為各種原因沒有與時俱進,進行相應的修改。
想想為什么會出現崇禎二十三年的黃冊,就知道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