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馬車夫卻沒有答話,而是專心在控制馬車,似乎是規讓什么。
等了片刻,馬車行駛平穩起來后,車夫才開口說道“邵老爺,剛才有幾頂大轎從道旁出來,差點和咱們的馬車撞上。”
“大轎,什么大轎,這么沒有規矩。”
卲方聽到來龍去脈,心情本就不好,嘴里隨口就說道。
“邵老爺,那幾乘大轎可不一般,絕對是朝中大官的轎子,可都是八抬大轎。”
那車夫是卲方在通州碼頭雇傭的,來京城自然不能坐馬車,一般都是坐船順著大運河北上到達通州碼頭,下船后再雇車轎進京城。
明朝的交通工具主要是車、船、轎,當然也有靠畜力,那就是騎馬或者驢。
而在這些交通工具中,轎子無疑是其中最高級的一種交通工具。
和馬車等其他交通工具相比較,轎子速度雖然慢,但是它乘坐起來平緩舒服,便于在狹小曲折的小路、山道上面行走。
還有就是轎子需要轎夫來抬,可以顯示出乘坐者的尊貴。
被別人伺候,才能顯示出坐轎者的高大上。
在唐朝之前,坐轎子的大多是皇室女性和老弱官員。
從宋朝開始,轎子就廣泛流行開來,于是就出現了關于轎子的各種等級制度。
其中官轎的規格,抬轎的人數,都有嚴格的限制。
“轎”的名稱就起源于宋代,在此之前通稱“肩輿”。
到了明朝,轎子的種類也基本固定下來。
比如有兩人抬轎子一般就被稱為便轎,四人抬則是小轎,而需要八人抬的轎子才被稱呼為大轎,之上還有十六抬的轎子,那地位更是非凡,因為這個人只能是皇帝,即便是親王都不允許。
至于傳說中張居正三十二人抬的轎子是否真實存在,也是值得考究。
有關張居正乘坐三十二人抬轎子的記載最早見于同時代史學家王世貞的嘉靖以來首輔傳中的記載。
“居正所坐步輿,則真定守錢普所創以供奉者。
前為重軒,后為寢室,以便偃息。
傍翼兩廡,廡各一童子立,而左右侍為揮箑炷香,凡用卒三十二舁之。”
在禮治森嚴的明朝,如果張居正乘坐三十二人抬的轎子,不可能沒有言官參奏他的記錄,言官在歷史上可謂“瘋狗”一樣的存在。
實際上即便是張居正權勢滔天的時期,他完全掌控都察院,可科道言官依舊不時上奏彈劾于他,即便知道這樣的奏疏送到萬歷皇帝面前也是無濟于事,皇帝根本就不會因此處置張居正。
但在張居正乘坐三十二人抬大轎這件事兒上,歷史上卻找不到任何言官參奏他的記錄,直到張居正倒臺以后,也未有一點言官參他的記錄,這是極不合理的。
要知道,張居正倒臺后,朝廷上下官員可是拼命羅織罪名攻訐他,若張居正真坐過三十二人抬大轎回鄉,那些官員是絕對不會放過這個機會,張居正的罪名必然也會增加這逾制乘轎的一條。
那時候,只要能找到張居正一條罪狀,并得到確認,彈劾者大多會得到皇帝垂青,進而獲得升遷的機會。
由此可見,張居正坐三十二人抬大轎是子虛烏有的事兒,皇帝也不過十六人抬。
至于王世貞為什么要污名張居正,那自然是他們二人有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