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的土地送給了別人,至少明面上是這樣,地契是別人的名字,自家只能繼續耕種,而之所以會如此,還不就是因為自家和甲長、里長關系不好,擔心被抽去服徭役,客死他鄉。
土地雖然送人,每年要繳納的地租算起來其實也只是比那些自耕農稍微重一點,但不再擔心服徭役的事兒,貌似還是能夠接受的。
只是,若是以后朝廷真的就按照此法長期執行的話,那就有點虧了。
畢竟最最重要的就是,投獻后他們的身份變化了。
不僅沒了名義上的土地所有權,還沒了戶冊,成為主家的奴仆,自家要是能出個有出息的孩子,都不能參加科舉,這可就對不起先人了。
和后世人對此時代農民看法截然不同的是,雖然大明的百姓整體上承受著各種“苛捐雜稅”,但整體生活水平其實也沒有想象中那么低。
各家農戶都會在自家孩子八、九歲的時候送孩子蒙學,進私塾學習個一兩年時間,讓他們能識幾個字,至少會寫自己的名字。
“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的意識深入人心。
如果私塾老師再說孩子有天賦的話,那就是砸鍋賣鐵也會供自家孩子學業,直到供不起為止,為的就是賭科舉的獨木橋,希望自家孩子能從千軍萬馬中殺出一條路,舉人、進士的功名,最后入仕為官,徹底改變一家的命運。
江南為什么文化昌盛,因為民風如此,大家都愿意讓自己孩子讀書博前程,甚至不惜賣房賣地,賭上一家老小的未來。
當然,這樣的人家畢竟也是少數,私塾老師也不會為了每年那點束修昧著良心說瞎話,把沒讀書天賦的孩子騙到私塾來讀書,說什么文曲星下凡的話。
都是有功名的人,臉面還是要有的。
收太多不成器的弟子,結果沒幾個能考取哪怕是秀才功名,在同窗好友面前也會覺得抬不起頭來。
對于開私塾的老師來說,自己的功名之路已經無望,所以他們就把希望寄托在自家孩子和學士身上,對學士的要求自然是寧缺毋濫。
而這個時候,那些投獻土地的人家就會悲哀的發現,自家的孩子因為是主家奴仆的關系,是不能參加科舉考試的,就算主家發善心同意自家子弟去考試,也必須是以主家子弟的名義。
于是乎,他們的心就開始有了變化。
為了孩子的出人頭地,有些人家就會開始向主家鬧事,希望團結更多人的力量,一起改變什么。
地契已經改名,自然就不要奢望了,可是只要通過向官府告狀的方式,就算不能要回土地,可是最起碼也想從和主家之間的奴仆關系變成佃戶關系,恢復自家的戶冊,這樣就能讓自家孩子可以讀書。
官面上,應天十府及下屬州、縣開始轟轟烈烈向百姓傳遞執行“一條鞭法”政策的時候,在民間的百姓也開始自發的串聯起來。
當然,參與串聯的都是那些早年間投獻土地委身為仆的人家,而其中最活躍的自然就是家中有人讀書,而又被先生認為有讀書天賦的人家。
不過,這一切才剛剛開始,雖然下面有所動作,但并沒有完全鬧開,大家更多的還是通過各種渠道了解朝廷政策的變化。
直到數日后,知道江西早在去年就得到朝廷許可開始全省推行一條鞭法試點,朝廷還似乎有打算全國推行后,他們之前本就蠢蠢欲動的心才徹底燥熱起來。
一張張的狀子飛進了縣衙、府衙,不管是縣令還是知府,都深知其中關節,原本這樣的狀子要是平常時候遞到他們手里,那是直接棄之如履,根本都不會多看一眼,可現在情況不同了。
應天巡撫是什么人
那可是有名的海瑞,敢抬著棺材對嘉靖皇帝諫言的海瑞,一篇奏疏罵皇帝,罵奸臣,完全不顧生死的人。
他在江西和浙江任上就打擊豪強,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力主嚴懲貪官污吏,禁止徇私受賄,并推行一條鞭法,強令士紳退田還民,遂有“海青天”之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