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源自嘉靖十四年,南直隸徽州府歙縣人程鵬、王相發現歙縣單獨給稅“人丁絲絹”,共計銀6146兩,而徽州府下其余五縣不用給。
他們發現其中不妥之處,并多次將這個情況上報給徽州府,甚至越級上報應天巡撫和應天巡按。因巡撫和巡按很快調離,而具體負責官吏是其余五縣人,此事一直拖延,直到二人去世,此事就不了了之。
隆慶三年,隸屬于徽州府境內新安衛的軍戶帥嘉謨查到“人丁絲絹”讓歙縣單獨承擔,并通過徽州府志里記載驗證了自己的想法,便繼程鵬、王相之后繼續呈文,詳細地寫明了自己的查考過程,提交給了當時的應天巡按御史劉世會、應天巡撫海瑞等人。”
所謂的“人丁絲絹”,就是按照戶籍人口征收絲絹,以實物繳納,所征本色絲供應官營織造,折色絹匹運送中央,以備支俸及賞賜。
明朝的絲絹稅中,主要分為夏稅絲絹、農桑絲絹和人丁絲絹。
明代北方地區的絲絹稅,保留向戶籍與人丁收稅的做法,稱為“人丁絲絹”,南方地區的絲絹稅,按照田畝數收稅,屬于田賦科目,稱為“夏稅絲絹”。
這其實也是明初征稅靈活的地方,北方人多,雜稅多按戶籍和認定分攤,而南方田地較多,所以直接攤在田畝之上。
所以會如此,也是因為江南在明初連年戰爭后人口銳減,而北方相對戰事較少,人口減少有限。
所以,張居正口中的人丁絲絹其實應該是夏稅絲絹,不過意思差不多,魏廣德也不必提醒。
“此事可清查源頭”
魏廣德微皺眉頭問道。
此事既然傳進張居正耳中,南京方面上報時必然查清楚出處。
“在會典中確實有記載徽州府每年需繳納8780匹的人丁絲絹,折合白銀6100余兩,但沒有記載應由歙縣獨自承擔。
此外,經查實,明初拖欠夏麥的不僅是歙縣,徽州其他五縣亦合計拖欠了10700余石,但沒有補納。
再者,虧欠9700多石糧食,用小麥折合白銀的話,按當時的官方折價標準來計算,每石3錢,這筆錢也不過才三千兩,但要折絹8780匹,每匹7錢,就要六千多兩。
按照南京查核后的情況看,此稅其實應該是歙縣承擔三千兩,其他五縣承擔三千多兩才是。
只是中書省抄手出錯,誤將徽州六縣承擔的稅銀栽在歙縣身上,并一直承擔到現在。”
張居正嘆道“自洪武以來已過百余年,歙縣一直比周圍五縣多承擔數千兩稅銀。
昨日想起,我翻看了帥嘉謨呈文,呈文中一句話寫得好。
天下之道,貴呼均平,故物有不得其平則鳴。歙縣久偏重賦,民困已極,躬遇仁明在位,備陳情款,懇乞均平。
此文有理有據,當不假。”
張居正說完就沉默不語,讓魏廣德自己體悟他話里的意思。
“你想要清查天下賦役”
魏廣德明白了,張居正為了推動一條鞭法公平公正,打算對大明會典里記錄的天下賦役進行一次清查。
要知道,朱元璋定下來各地的賦役是命令后代皇帝不準改動的。
歙縣的事兒,怕不止嘉靖朝才被人覺察到,但是都因此沒人吱聲。
畢竟,這筆賦役已經被記錄在歙縣頭上,已經很難改動。
對于魏廣德的問話,張居正依舊沒有吱聲。
搓搓手,魏廣德有些擔心此事弄大了不好收場,即便有理有據,其實也很難推翻既定事實,于是又開口問道“那此事既然已經發生多年,南直隸那邊是怎么處理的”
“巡撫海瑞給出批示“仰府查議報奪”,巡按劉世會批示“請徽州召集六縣負責官吏、鄉紳、耆老等民眾,進行合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