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自己往里莽?這能行嗎?”湯正棉一愣問道。
“等半小時,讓他們喝一會。”張曉龍降下車窗,聲音平淡的回應道。
……
金凱今天參與的這個聚會,并非是社會人士的聚集,因為這一桌人,除了他是在社會上跑的以外,其余的都是他的同學,而且在這個圈子里,混的最好的人,也就非金凱莫屬了,所以他之前當著大庭廣眾的面掏出了一萬塊錢隨禮,未必證明他跟這個開飯店的同學把關系處的多么不錯,但絕對能夠證明他的財大氣粗。
到了金凱他們這個年紀,所有人都已經開始成家立業,所以同學之間的相處,已經由學生時代攀比衣服、鞋子、成績之類的階段,升級為了攀比事業、家庭、成就,不可否認的是,一些人參與同學聚會,是奔著友情和回憶去的,但是對于更多數的人來說,同學聚會,就是一個無比直白,互相攀比的名利場,而金凱今天選擇來吃這頓飯,就是為了來炫耀的。
一萬塊錢,對于金凱來說,并不是什么大數,他這些同學拿出來一萬塊錢,也全都不費勁,但是真想讓他們拿出一萬塊錢來隨個禮,他們肯定不舍得,因為他們的錢賺的并沒有金凱容易,所以金凱今天選擇來這里吃飯,完全就是為了自己的面子來的,而且確實得到了想要的效果,自從他落座以后,桌上這群老同學,就全都在撿著他喜歡的話講,更是不斷給他敬酒,曾經在學生時代,很瞧不起金凱這種混混的“好同學”,也一口一個凱哥的叫上了。
如果把混子的行政區域劃分為南北兩個地域的話,那么他們的生存環境,是完全不同的,很多南方的沿海城市因為經濟比較發達,所以大多數的混子都能夠依靠當地活絡的經濟環境,輕松地攝取財富,完成財富累積,但是他們似乎又距離普通人的生活很遠,也很難跟普通人的生活所融合。
相對而言,北方城市,尤其是東北一帶,其實更適合混子生存,因為這邊的民風普遍比較彪悍,而且在這片土地上,混子并不是一個受到歧視的行業,甚至有很多人遇見事之后,第一反應不是經官,而是找社會上的人去解決,即便是教師、白領、公務員這些行業都不例外,而且在東北這片土地上,幾乎每個人都會認識幾個在社會上混的朋友,或許是大混子、江湖大哥,或許是混在社會上,雖然沒資格被成為混子,但是也能賺到點錢,處理一些事情的村痞、地賴子,雖然聽起來很離奇,但是以這邊的社會環境來看,有很多官方都難以處理的事情,這些混子卻能完美解決,而這種已經流傳多年的固化思維和環境,是短時間內很難改變的。
綜上所述,金凱的這些同學,選擇在酒桌上捧他的臭腳,也都抱有各自的小心思,因為在他們看來,能夠跟金凱處好關系,早晚都是有用的,再加上這么多人喝酒,總得有一個話題,所以這個話題,十分自然的就落在了金凱身上。
自從金凱落座以后,不到半個小時的時間里,他已經喝了兩杯白酒,七八瓶啤酒,而且找他敬酒的人,仍舊絡繹不絕,而金凱也被人捧的挺高興,基本上來者不拒,有人找他喝酒,他就端杯,雖然意識還算清醒,但已經有了明顯的醉意。
……
與此同時,停在街邊的雷克薩斯車門被推開,湯正棉驅車離開之后,張曉龍活動了一下胳膊,溜達著就向飯店內走了進去。
飯店包房內。
“大家讓一讓,小心燙!”隨著屋門被推開,兩個服務生端著一個大鐵盤,直接擺在了桌子上,這個鐵盤上,擺滿了小臂長短的牛腿骨。
“哥們,你這可有點摳了,大家來給你捧場,你就讓我們光啃骨頭啊?”一個中年看著一點肉絲都沒有的牛腿骨,笑著看向了飯店老板。
“你要是不懂就別瞎說,今天大凱給我隨了這么大的禮,我可能這么摳嗎!”飯店老板咧嘴一笑,起身拿著桌上的吸管遞給了金凱:“大凱,你嘗嘗我這的秘制骨髓,保證沈城獨一份,味道老斃了!”
“行,我嘗嘗!”金凱咧嘴一笑,戴上了一次性的塑料手套。
“咣當!”
金凱這邊剛把手套戴好,包房的門就再一次的被人推開,面帶笑意的張曉龍,笑瞇瞇的走進了包房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