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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喀喀!
幾把槍登時就對準了許太平的腦袋。
“混蛋!”保鏢隊長怒吼一聲,從地上站起來,說道,“把你手里的東西放下。”
“血素追蹤法,依靠的是血液元素分析器,他可以通過檢測血液,來分辨空氣中十分微弱的血元素,作用類似于狗鼻子,但是靈敏度并不高,目前最現金的血液元素分析器,只有三十點靈敏度,如果目標距離過遠,找到目標的概率低于百分之二十。而就算目標距離很近,找到的概率也不會超過百分之五十。”許太平拿著信號發射器,面無表情的說道。
“你以為你知道血素追蹤法就了不起了?現在的情況,不依靠血素追蹤法,怎么可能找到夏小姐?”保鏢隊長怒道。
“忘了跟你說,我的鼻子曾經做過同樣的靈敏度測試。”許太平一邊說著,一邊講信號發射器拿到了自己的鼻子下,用力的嗅了兩下,而后說道,“我的靈敏度,是一千兩百點。”
“什么?”保鏢隊長瞪大眼睛,不敢置信的看著許太平。
“你們在這里等著,十分鐘后,我會把夏瑾萱帶回來,”許太平說著,把信號發射器放回到了桌子上,而后轉身離去。
那幾個拿槍對著許太平的保鏢彼此面面相覷,有些手足無措。
“怎么可能一個人的嗅覺靈敏度能有一千兩百點,就算是最擅長追蹤的黑背,也不過三百點不到的靈敏度。”保鏢隊長不敢置信的說道。
“那他有必要騙咱們么?難道就為了裝一下逼?”旁邊一人問道。
“不懂,咱們還是在這里等分析器來吧,我就不信,他能比我們更早的找到夏小姐!”保鏢隊長冷笑著說道。
實驗樓樓下。
許太平站在smart的旁邊,閉著眼睛,深吸著氣。
他的嗅覺靈敏度其實并不高,也就比普通人高一些而已,但是,對于鮮血的感知能力,許太平絕對是變態的。
他可以輕易的嗅到空氣中的血液的氣息,而且可以清楚的分辨每一個人血液的味道。
許太平之所以叫做血狼,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為他這變態的嗅覺。
空氣中各種各樣的味道,而血液的味道在空氣中是很稀薄的。
鯊魚可以在幾公里外的地方就聞到血液的味道,那是因為他的身上有傳感裝置,而許太平單純依靠的就是那一個古怪的鼻子。
“二蛋,走吧。”許太平忽然停止了深吸氣,然后朝著一個方向走了過去。
二蛋不知道發生了什么,傻乎乎的跟著許太平,腦袋還不停的往四處看。
大概五分鐘后,許太平停下了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