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后第三天,李曉禾便召集葛樹軍、秦明生、張全三人開會,督促相關工作推進事宜。
見三人都已在沙發坐定,李曉禾直接開門見山:“三位,說說推進計劃吧。”
看了看其他二人,葛樹軍先開了腔:“何家營、向陽兩村的一千畝耕地,要繼續外租的話,需要處理以下幾件事。一是與一山公司的手續,這是解決后續事宜的前提條件。雖然一山公司涉嫌詐騙,但畢竟與村委和村民簽訂了租賃合同,合同期五年,現在仍在租賃期間。在原合同中,并沒有把‘未按時支付租金’做為解除合同的條件,只是有‘違約金’內容的描述。在解除合同條款中,“詐騙”更未被提及。因此,要想開展后面的工作,必須先與一山公司履行完解除合同手續,讓耕地承包經營權和收益權都回到農民手中。
二是要有村民與村委的認同。做為承包經營國家土地的承包人,農民是決定土地出租的主體,出租土地必須是他們的完全意愿。村委會對農村耕地使用有管理、服務的義務與權利,大宗土地出租自是必須經過他們。因此,必須取得村民和村委對出租一事的認可才行。
在春節前,就有人專門來鄉里或是委托他人,詢問那些土地怎么弄。上周我去這兩個村的時候,好多村民都圍上來,問這土地什么時候能拿回來,是否現在就可以自行耕種,還是要由鄉里統一安排,怎么安排。由于鄉里也沒有明確意見和具體操作方式,我當時的回復是,現在肯定不能自行耕種,待鄉里拿出具體意見后,會另行通知。
三是合作方的引進。前事不忘后事之師,有一山公司這檔子事擺在那,在選擇公司的時候,一定要慎重,要對該公司有全面了解、核查,包括公司的實力、信譽和履行合同條款的能力。在具體合作時,必須要讓合同嚴密完整,必須要堵塞合同中的漏洞。
最主要的就是以上幾點,其它事宜還有一些。我計劃先找專業人士,把和一山公司的合同徹底解除,然后再找村民和村里協商,之后弄出相對完善的合同樣本,依照合同要求再找合作公司。”
李曉禾點點頭:“老葛考慮的很好,做事之前就是要做好充分準備,力求絕對完善;而不能不求明白,糊里糊涂,直至留下隱患。找專業人士的事也要慎重,所找人士要絕對專業,也要人品正、夠敬業。在取得村委和村民對出租事宜認同后,要請專業人士和村委、村民代表見面,根據所提要求及法律程序,來做合同樣本。合作公司不求實力大,太大的公司很可能看不上這項目,即使合作也未必足夠重視,合作很可能不夠順利;但也不能小,必須要有資質和相應的能力與信譽。當然在選擇公司上,我這只是一個建議,要根據情況和要求去選。
關于合同的事我再提點建議,首先就是在付款方式上,必須先付款再履行合同。后續租賃費支付也要盡量提前,要考慮到對方一旦不合作,能有足夠時間對土地使用做出合理安排。首批租金支付不能只是一年,要兩年或更多,也可以把二次支付租金時間多提前一些。另外,合同中止條款中,必須要把未按時支付約定租金做為一條,可以有時間設定,比如逾期一個月,或是半個月,這個可以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