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收薄種的如今耕種方式下,沒有雨,要靠人來澆水,這是很恐怖的事情,一家幾十畝上百畝地,水車提不上,水井干枯,靠從藍溪里挑水澆地,一天能挑多少?
每塊地都想保住,結果就可能是哪里也沒照顧到,最后顆粒無收。倒不如主動選擇,先就放棄部份,這樣既減少用水量,又能保證剩下的那部份田可得到足夠的勞動力和水的澆灌。
這個方法,就是有些狠了,可謂是壯士斷腕。
這就好比發生了火災,關鍵的時候,就得把著火房子附近的房子給先推倒一兩棟,雖然這棟房子倒了,但卻能保住后面更多的房子不被火燒。
主動放棄,這對很多人來說是第一次聽說。
這也是一個艱難的選擇,大家誰都不能確定這旱情會繼續到何種程度,都想的是努力的搶救,也許就能等到下雨,也許所有地里莊稼都能保住呢。
場下沉默。
大家都在考慮,都有些難以選擇。
李逍敲了敲桌子,“我提請理事和議員代表們一起商議一下這兩條提議,若是下面的鄉民們有不同意見,也可以舉手提出。”
下河里的里長劉理事站起來首先開聲,“我覺得三郎提出的第一條很不錯,大家公平分水,不能獨占,否則最后大家都用不成水。堰壩一毀,反而浪費了寶貴的水,藍溪不能攔死,溪流不能斷,得大家都有水用,哪怕是少用點,也不能你有我無。”
其它理事們也都同意。
“我也同意三郎的這個提議,不過我要加一條,如何保證大家做到呢?我認為應當考慮這個,最好是能夠組織一個鄉約團,讓人巡邏藍溪,以避免有村子偷偷的多攔水、獨占水,破壞公平。”另一位理事提出自己的看法。
鄉約團,自然就是維護鄉約的民團,類似于村莊里巡守村墻村門的村衛,輪流當值。
對這個提議,李逍很支持。
再好的鄉約,若沒有人監督,肯定就能以真正落實。
有了主持鄉約的一眾議員理事們,還得有一個巡邏隊才行。
“鄉約團可由村民們輪流當值,一班百人,一天分日夜兩班,分段巡邏。若有違鄉約者,可立即阻攔,敢有阻抗的,可將人抓來鄉約堂中由大家審理,對違約者,可處以罰錢,或是罰做鄉里勞役,諸位看如何?”
“可以。”
“可以。”
藍溪鄉有一千多戶,一個鄉約團一班才一百人,一天兩個班,也不過兩百人,輪流當值的話,差不多五六天才當一天班,對于生產耽誤不太多,而如果能維護好鄉約,保證用水抗旱,就還是值得的。
現在大家還有些拿不定主意的,還是李逍剛才提出的第二條,主動減產之事。
到底該不該主動減產,如果減,又要減多少?減產劃不劃算,是不是正確的決定,將來會不會后悔?
大家一時難以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