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月,新安莊諸人商議楊相公與錢小娘子的婚事。
就若皇帝大婚不是一個人的事,楊河婚事,也不單單是他一個人的事。
現在的楊河,手握數千重兵,麾下百姓數萬,田地幾萬畝,都是他的私產私兵,還是朝廷正七品的官員,早非昔日吳下阿蒙。
他的婚事草率,不是他一個人沒面子,而是數萬軍民集體丟臉,等閑輕視不得。
由議事堂主理,楊河好友周明遠也加入進來,嚴格按照程序,三書六禮,一個都不能少。
此時婚禮,納采、向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此為六禮。又有三書,聘書、禮書、迎書。
婚禮程序繁冗而復雜,全套下來估計要大半年,但又是必要的,“三書六禮”不全,就不算“明媒正娶”,被人指責不說,還會向外界釋放錯誤信號,認為他楊河對妻室不喜,鄙夷輕視。
所以該怎么樣就怎么樣,認知風氣改變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便如所謂正妻與平妻,此時就不認可,不論戶律或是世人眼光,都認為平妻還是妾,除非所謂平妻一輩子不入宗族,不回祖宅,否則想認祖歸宗,回家就得執妾禮。
議事堂選定的“親迎”時間為明年春天,州以農立,適逢農閑,豐收為是,正好婚配。
楊河覺得不錯,三月十六日,季春時節,春暖花開,很多事情也告一段落,正好快快樂樂的迎親洞房。
九爺那邊也沒意見,雖說過了年,他女兒十八周歲,十九虛歲,但納吉過后,三娘已算楊相公未過門的妻子,木已成舟,“親迎”時間早點晚點都沒關系。
就這樣,各方沒意見,楊河就定下了日子。
總體婚事雖然繁冗,但因為都是部下操辦,楊河還是輕松的,只納采、納吉、請期時需用大雁,還要活的,還要成雙的,還要親自去抓,耗費了楊河一些精力。
還有納征時,楊河在聘書內除了常規聘禮,還給了九爺新安集一成股為聘儀,又私人給錢三娘一成股,算是獨特。
早前新安集十成股,鄧巡檢占一成,當地各人占一成,楊河占八成,此次婚禮,算給岳父妻子兩成股,誠意很足了。
也算楊河給妻子的一些私房錢。
此時有七出之罪,內一條盜竊,“子婦無私貨、無私畜、無私器。”便是嫁妝也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經丈夫同意,私借、私與他人,就構成“竊盜罪”,可以休之。
此時皇后都是領月例,財產支配權在皇帝手中,放在民間,財產支配也是男人,但楊河認為自己的妻子可以擁有一定的經濟自主權。
男人沒有經濟自主權痛苦,女人沒有一樣痛苦,她們需要自由與喘息的空間,有自己的交游,自己的宴飲,賞賜麾下等,但手上沒錢,處處仰人鼻息,就會凋零枯萎。
所以楊河給錢三娘一成股作私房錢,隨她取用,現新安集發展越來越好,一成股的錢財,可以過得很瀟灑了。
除此,楊河還修整自己的居所為婚房,他住邳州練總府署,建筑面積近三千平方米,住得還是舒服的,歇息的私邸上房也是大大的四合院,還有幽雅的后花園,就作為婚房。
上房內部基本不變,但某些地方需要改造一下。
“三娘你看,西梢間這邊開個門,通到西耳房。耳房這邊改一改,一半浴室,一半廁所。這樣,室內就不用馬桶浴桶了。東梢間也是,同樣開個門,通到耳房內,耳房改建為廁所浴室。”
楊河對身邊錢三娘道,她在新安莊有房子,但在邳州住軍營,楊河經常叫她來,闡述自己的裝修布局,作為妻子,她同樣可以一些裝修建議。